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黄河兰州、白银段水质自动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更正公告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黄河兰州、白银段水质自动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第一次更正公告
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黄河兰州、白银段水质自动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次更正公告
交易编号:(D01-****************XQ-********-****83-3)
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黄河兰州、白银段水质自动预警监控能力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需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技术要求”
三、技术要求:3.2 监测仪器详细要求中:3.2.3.石油类监测仪:监测原理:紫外分光光度法
现更正为:
三、技术要求:3.2 监测仪器详细要求中:3.2.3.石油类监测仪:监测原理:紫外分光光度法/荧光分光光度法
二、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基础分值 | 满分 | 评审标准 |
3 | 技术部分(60分) | 监测仪器技术参数指标 | 20 | 1.投标人所提供在线自动监测仪器能够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定报告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提供相关证明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技术参数有正偏离一项加2分,满分10分。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检定报告、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得0分 |
现更正为: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基础分值 | 满分 | 评审标准 |
3 | 技术部分(60分) | 监测仪器技术参数指标 | 20 | 1.投标人所提供石油类监测仪、重金属监测仪、六价铬监测仪、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仪、挥发酚监测仪能够提供“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定报告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监督部门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5种监测仪器均提供相关证明得10分,每缺少1种监测仪器的相关证明扣2分,满分10分; 2.技术参数有正偏离一项加2分,满分10分。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检定报告、测试报告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得0分 |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名称: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招标人地址:兰州市雁儿湾路225号环境科技大厦
联 系 人:项明
电 话:156*****371
代理机构: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704号
联 系 人:石淑娥
电 话:188*****572
甘肃盛仕国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11 月 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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