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项目名称)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改审批[2016]247号文及顺发改审批[2017]1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顺昌县郑坊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顺昌县郑坊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郑坊镇杉溪流域;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64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含暂列金17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1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7.2.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7.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22日 09:00:00至2019年11月4日 15: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下浮12%。(《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1月1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郑坊乡会计核算中心;账号: ****************003107;开户银行:顺昌县郑坊信用社,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项目名称可简写)或“ 招标项目编号”字样”。②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在开标时提供《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③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形式: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需在开标前现场提交)。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4日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郑坊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郑坊镇,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567,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中山东路80号,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 138*****021,传真:/

联系人:钟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郑坊镇人民政府

地址:顺昌县郑坊镇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


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的补充通知如下:一、招标文件中的标段名称因系统固化格式原因自动生成为:标段名称(如果有):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中为:标段划分(如果有):/;以上表述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三、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或类似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郑坊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项目编号: E****************001

本工程于2019 11 4 日下午15:00 时在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顺昌县郑坊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郑坊镇

联系方式:189*****567

联系人:张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郑坊镇杉溪水环境治理建设工程(湿地公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省中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工期:110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叶晓栩; 证书编号:********1636

第二中标候选人:福建鼎禹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工期:110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张秀川;证书编号:********9773

第三中标候选人:福建轩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工期:110个日历天;项目经理:庄世雄;证书编号:********6310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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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专家:许建忠、吴水禄、林德元、吴发旺、李孝聪

6、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9 11 5 日至 2019 11 8 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顺昌县郑坊小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353200

地址:顺昌县郑坊镇

联系方式:189*****567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顺昌县粮食局二楼

邮政编码: 353200 联系电话:****-******* 138*****021

联系人: 钟女士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招投标监督机构:顺昌县郑坊镇人民政府

监督电话:****-*******

日期2019 11 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湿地公园 水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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