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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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第一章 招标公告r

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A1, A2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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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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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晋发改[2019]73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批准。项目业主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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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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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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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新塘街道,总造价约18.6亿元,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全长约5.301km,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路”形式(高架和地面辅道均为双向6车道),主路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时速为80km/h,辅路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为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市政等附属工程等。其中: ①Z1标段组A1标段:起点为和平南路西侧,与现状晋光路相接,终点为智造大道东侧,道路全长约3.107km,高架桥梁总长约2.644km,单跨最大跨度为72m;主线与规划中的中部快速路交叉,中部快速路主线下穿二重环湾辅路,辅路与二重环湾辅路平交,中部快速路交叉部分约1.25km(含380米地道工程)纳入本项目实施,中部快速路主路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时速为60km/h,辅路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为50km/h。本标段(组)总造价约7.7亿元。 ②Z2标段组A2标段:起点位于A1标段智造大道交叉口,向东沿规划路线布线,与十二号路、东部快速路交叉,经湖格村,设梧安溪中桥跨现状梧安溪,同时避让福厦高铁桥墩并下穿福厦高铁,经仕林村,上跨现状泉州环城高速后,终于现状晋江石狮界,与二重环湾石狮段接驳,辅路终于现状东西三路,道路全长约2.194km,高架桥梁总长约为2.194km;东部快速路建设标准同二重环湾快速路,主线约1.9km纳入本项目实施,交叉部分为三层互通,互通桥梁单跨最大跨度为55m。本标段(组)总造价约10.9亿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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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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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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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2个标段/根据工程性质分为2个标段组;本次共招标2个标段/2个标段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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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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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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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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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程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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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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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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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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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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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A1Z1二重:YK0+720-YK3+827;中部:ZBK8+514-ZBK9+760 3.107; 1.25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市政等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4个月
A2Z2二重:YK3+827-YK6+021;东部:DBK4+727-DBK6+656 2.194; 1.9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市政等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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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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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Z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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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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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合同价在7.5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及以上新建或改建的一级普通公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座新建的多孔最大跨度为55米且总长2000米及以上的特大桥的公路桥梁(公路工程及公路桥梁业绩可以为同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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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Z2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r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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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强制性资格条件附录3简要填写):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合同价在7.5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及以上新建或改建的一级普通公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座新建的多孔最大跨度为55米且总长2000米及以上的特大桥的公路桥梁(公路工程及公路桥梁业绩可以为同一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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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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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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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1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1个标段;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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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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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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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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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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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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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 及设计图纸(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要的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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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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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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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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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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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2019年10月29日09时3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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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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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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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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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含信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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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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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10月29日09时30分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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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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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电子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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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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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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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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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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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总商会大楼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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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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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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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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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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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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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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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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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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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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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7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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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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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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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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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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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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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项目补遗书(第一号)

各投标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晋交施招 ********003),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业绩条件中的“近五年来”是指2014年10月29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二、招标公告第3.4条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视为关联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对同一标段组(未划分标段组的,每个标段视为一个标段组)投标的,招标人将通过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其参投的具体标段,每个标段只能分配给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参投且每家关联企业成员只能参投一个标段,当每个标段都分配到一家关联企业成员后,其它关联企业成员自动失去参投该标段组的资格。”

三、根据闽交建〔2019〕3号文规定: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硬盘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视为投标文件雷同,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与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条款号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正文”为准。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为每个标段组人民币80万元(注:投标人如果参投2个标段组,允许提供1份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投标保证金形式:

1、采用转账或电汇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 10 月 29日 09 时 30 分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人指定银行帐号(写明晋交施招 ********003,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招标人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以下两个帐号任选其一):

(一)账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晋江福埔支行;

账 号:****************2213-0003。

(二)账户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账 号:********9456。

2、采用投标银行保函

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有效。办理投标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投标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原件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3、采用年度保证金

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实施意见的通知》(晋政文[2017]278号文)规定执行)。

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彩色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指定位置,彩色复印件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

4、采用电子保函:本项目不适用。

六、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3条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具体执行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有关规定。

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条修改为:本项目投标、评标阶段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八、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条修改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每个标段3个,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作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足3家的按实际情况推荐。

九、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9条修改为:为强化工程现场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投标人应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填报“105-1至105-8”各子目金额,且以上子目合计金额(即105 施工标准化 合价)应不低于投标价(公路部分100章至700章清单合计金额,不含施工标准化金额)的1%(小型项目不低于20万元)。

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条修改为:

本项目Z1标段组A1标段的最高限价为********1元,其中100章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为********4元、暂列金额为********元;Z2标段组A2标段的最高限价为1091781039元,其中100章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为1061162836元、暂列金额为30618203元。

投标人报价文件中“投标总报价”金额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十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修改为: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为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85%,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投标人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低于“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X取值区间: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80%≤X≤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85%,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十二、本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金额按投标人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及施工标准化建设费)至800章的合计金额为基数;保险费率:0.37%。

十三、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公路部分应为投标人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及施工标准化建设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市政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标准化)以第800章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取费费率标准应根据最新发布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取。

十四、本项目的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表具体详见本补遗书“附件一”。

十五、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同“合同专用条款”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十六、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7.1补充条款,修改为:承包人应自行踏勘现场编制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方案所采取的程序、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交通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包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已在100章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清单(不含聘请的交通协管员费用)子目中以总额价形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十七、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新增“预付款担保格式”详见本补遗书 “附件二”,新增“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详见本补遗书 “附件三”。

十八、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的附件六,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十九、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和第2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的“投标函”,投标人仅须指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无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十、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中的“投标银行保函(格式)”,可由担保人加盖实体公章或单位电子章。

二十一、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中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应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时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证明扫描件,但应就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2016年 10 月 29 日至2019年 10 月 29 日期间有无行贿犯罪行为按本补遗书 “附件四”提供的格式作出承诺。

二十二、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项目经理以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注册单位为准,技术负责人以职称证书上的单位为准,若不符则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缴费时间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章。

二十三、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并将已填写完毕的投标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按照电子招标的要求加密在投标文件内。 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否则按废标处理。

二十四、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中“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如有)”投标人填报的信用考核年度应为正式发布的最近信用考核年度。

二十五、招标文件中的“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修改为“信用交通·福建”。

二十六、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为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公示期不少于3日。

二十七、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根据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令第23号修订)的规定,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对恶意虚假投诉的,将报请省交通运输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八、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附件五)及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附件六)修改后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

二十九、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9年 9月29日


附件一:

A1合同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基期价格(元)

权重系数

1

光圆钢筋

t

3664

0.56%

2

带肋钢筋

t

3566

13.90%

3

钢绞线

t

4726

0.96%

4

钢板

t

3788

4.17%

5

无缝钢管

t

4478

0.12%

6

镀锌钢管

t

4850

0.43%

7

铝合金标志

t

19142

0.03%

8

32.5级水泥

t

412

1.85%

9

42.5级水泥

t

425

4.51%

10

改性沥青

t

4469

0.24%

11

重油

t

4.91

0.07%

12

汽油

kg

7.83

0.03%

13

柴油

kg

6.5

1.38%

14

沥青商品混凝土AC-25C

m3

856.64

1.52%

15

沥青商品混凝土AC-20C

m3

890.27

0.04%

16

沥青商品混凝土AC-13C

m3

929.2

0.02%

17

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AC-20C

m3

978.76

1.68%

18

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SMA-13

m3

1048.67

1.59%

可变系数小计

33.10%

19

固定(X)

66.90%

20

合计

100.00%

备注:

1、招标人公布的基期价格和权重系数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价的依据。

2、价格调整方法按本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6.1款执行,除沥青商品混凝土按《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公布的当期价格(除税)外,其余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当期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除税)。因《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未发布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SMA-13信息价,价格调整时基期价格和当期价格按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AC-13C执行。

3、在合同实施期间,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不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整。


A2合同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基期价格(元)

权重系数

1

光圆钢筋

t

3664

1.73%

2

带肋钢筋

t

3566

17.90%

3

钢绞线

t

4726

1.93%

4

钢板

t

3788

2.06%

5

无缝钢管

t

4478

0.38%

6

镀锌钢管

t

4850

0.48%

7

铝合金标志

t

19142

0.02%

8

32.5级水泥

t

412

2.15%

9

42.5级水泥

t

425

5.05%

10

改性沥青

t

4469

0.13%

11

重油

t

4.91

0.14%

12

汽油

kg

7.83

0.13%

13

柴油

kg

6.5

1.23%

14

沥青商品混凝土AC-25C

m3

856.64

1.13%

15

沥青商品混凝土AC-20C

m3

890.27

1.41%

16

沥青商品混凝土AC-13C

m3

929.2

0.08%

17

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AC-20C

m3

978.76

0.11%

18

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SMA-13

m3

1048.67

0.60%

可变系数小计

36.66%

19

固定(X)

63.34%

20

合计

100.00%

备注:

1、招标人公布的基期价格和权重系数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价的依据。

2、价格调整方法按本招标文件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16.1款执行,除沥青商品混凝土按《泉州工程造价管理》公布的当期价格(除税)外,其余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当期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市主要材料价格信息(除税)。因《泉州工程造价管理》未发布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SMA-13信息价,价格调整时基期价格和当期价格按改性沥青商品混凝土AC-13C执行。

3、在合同实施期间,权重系数及材料基期价格不论何种原因均不予调整。


附件二:预付款担保格式

预付款担保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承包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发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三: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质量保证金银行保函

(本附件投标人投标时不须提交)

致: (发包人全称)

鉴于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已与 (发包人全称)(下称“发包人”)签订 合同协议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和服务质量,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本保函开具之日起至本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合格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 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补充,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银行: (银行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四: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格式

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了 (项目名称) 标段 标段组投标,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司及我司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2016年 月 日至2019年

月 日期间无行贿犯罪行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项目经理(姓名): ,身份证号码: ;

技术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我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项目补遗书(第二号)

各投标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 晋交施招 ********003),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我公司是否只需要汇1份保证金或者提供一份投标银行保函,请明确

回答:投标人如果参投2个标段组,只需提供1份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人提问:如果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函格式按银行要求需要增加保函编号和保函最晚有效期,其它格式和实质性内容没改变,请问这样开具的保函符合要求吗

回答: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投标银行保函增加保函编号,但应确保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30日内保持有效。

三、投标人提问:本项目Z1 标段组A1 标段的最高限价为********1 元,其中100 章至800 章的合计金额为 ********4 元、暂列金额为******** 元。参照正常的项目投标,项目最终的目标价将会在7亿左右。结合以上因素,可否适当降低业绩要求至7亿,给更多的施工企业参与项目竞争的机会。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第28页规定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职称等级:高级 )及以上职称;是否职称证书上注明专业只能为列出的专业名称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五、投标人提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合同价在7.5 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及以上新建或改建的一级普通公路工程或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座新建的多孔最大跨度为55 米且总长2000 米及以上的特大桥的公路桥梁(公路工程及公路桥梁业绩可以为同一个项目)”,请问:公路工程和公路桥梁业绩必须为同一个项目,还是可以公路工程业绩单独一个项目、桥梁业绩单独一个项目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投标人提问:根据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二信封“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应该按照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要求逐项填报工程量清单”,请问:①投标人是否只需按交易系统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即可完成该项工作,无需提供单价分析表②如需提供单价分析表,请问固化清单中“第800章市政管线”是采用公路类还是市政类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单价分析表是否按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格式③如果“第800章市政管线”采用市政类计价软件编制投标报价,根据最新《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其有关规定,该800章需重新发布市政格式的工程量清单,且必须发布市政预算软件版格式的控制价文件。请明确是否发布

回答:投标时,投标人无需提供提供“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和“单价分析表”。

七、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条款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无法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请问在投标阶段电子标书中是否无需编制目录且标注页码如需要,请明确具体做法。

回答:投标、评标阶段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且无需编制目录和标注页码;中标人应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纸质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中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是电子投标文件的彩色打印件,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八、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条款“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2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否仅指补遗书(第一号)发布的(附件六)A1/A2标段清单(固化发布版)中清单封面、清单报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予以明确。

回答: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附件一)修改后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并据此填报生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九、投标人提问:补遗书(第一号)发布的(附件六)A1/A2标段清单(固化发布版)中清单封面工作表已固化,无法填写招标人及日期内容且有(盖章)要求,请问投标阶段是否需填写该表?如需要,请明确具体做法。

回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并在指定位置填写投标人名称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

十、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款中的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方法一:将所有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 95%的有效投标价进行算术平均,……”, 其中最高限价的95%是指投标总报价(含暂列金)除以最高限价的95%,还是指有效投标价(不含暂列金)除以最高限价的95%,该计算将影响各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请予以明确。

回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修改为:

在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现场,招标人开启进入各合同段第二信封评标的所有报价文件,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总报价)家数大于等于15家,则开标现场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将所有大于等于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95%的有效投标价(不含暂列金)进行算术平均,再将该平均值下浮2~5%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所有小于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95%且大于最高限价的90%的有效投标价(不含暂列金)进行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下浮-1~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将所有小于等于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90%的有效投标价(不含暂列金)进行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下浮-4~-1%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总报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总报价)家数小于15家时,计算所有有效投标价(不含暂列金)的算术平均值,若该值:

a)大于等于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95%,再将该平均值下浮2~5%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b)小于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95%且大于最高限价的90%,将该平均值下浮-1~2%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c)小于等于最高限价(不含暂列金)的90%,将该平均值下浮-4~-1%后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

1.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范围分别为2~5%、-1~2%、-4~-1%,均以0.5%为一档,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价=评标价=投标总报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列金额;

3.所有经计算的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结果均取整到元(其后按四舍五入)。

4.在抽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时,若无投标人的报价处于某种方法所取值的范围,则该种方法不参与抽取。

评标基准价计算原则:

1.开标现场被宣布为被否决投标的报价不予宣读,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报价文件不参与评审;报价文件在评审过程中被否决,但其开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总报价的仍然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超出限价的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3. 宣读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后,招标人应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摇号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场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算术性修正发生变化。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十一、投标人提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款中说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及“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范围”为现场抽取,请问是否分标段抽取计算方法及下浮比例请予以明确。

回答:按Z1标段组A1标段、Z2标段组A2标段的开标顺序,分标段(组)抽取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及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范围。

十二、投标人提问:第二信封的投标函格式中的“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是否需要将“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替换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的“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等级;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等级。”请予以明确。

回答:无需替换。

十三、投标人提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签字或盖章)是否可以理解为加盖电子签章

回答: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可以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删除本项目补遗书(第一号)第十九条。

十四、投标人提问:补遗书(第一号)发布的(附件六)A1/A2标段清单(固化发布版)中清单报价编制说明3.1条要求“安全生产费不低于招标人公布的金额”与补遗书(第一号)第十三条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回答: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公路部分应为投标人报价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安全生产费及施工标准化建设费)至700章的合计金额的1.5%;市政部分安全文明施工费(含标准化)以第800章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项目费之和为计费基础,取费费率标准应根据最新发布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计取。

十五、投标人提问: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标准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均提出需要“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进行编制招标文件;另外按照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意见》(闽交建〔2017〕101号文)中“合理打包、科学设置招标资格条件”之“2.投标资格条件”提到“投标资格条件应与所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而根据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项目的规模”描述本项目主要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桥梁总长超过2000m”、“单跨最大跨径超过55m”及“总造价超过7.5亿元”四个项目特点,在业绩设置条件中并没有体现“城市快速路标准”,所以我们认为该业绩条件与所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并不适应的,建议将原投标人业绩条件加上“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即“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合同价在7.5亿元(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及以上新建或改建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土建工程;近五年来至少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座新建的多孔最大跨度超过55m且总长超过2000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特大桥工程(土建工程与特大桥工程可以为同一个项目)”。②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考核并未对职称提出要求,因此考核过程中客观存在获得信用考核等级为AA级、A级的从业人员职称有中级、副高级及正高级的现象,而本项目“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出高级职称要求,是否存在对具有相同信用考核等级的从业人员有条件的差别对待,违背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建议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中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修改为“中级”。

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六、投标人提问: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标段(组)”的填写“X标段组X标段”可否

回答: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所参投的标段组及标段填写。

十七、投标人提问:同时参投两个标段,使用同一套项目经理和总工。可否

回答:可以。

十八、投标人提问:投标函中由招标人填写的第2条空格,是填写“本工程位于晋江市罗山街道、新塘街道,总造价约18.6 亿元,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全长约5.301km,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路”形式(高架和地面辅道均为双向6 车道),主路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时速为80km/h,辅路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为5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管道工程、市政等附属工程等。其中: ①Z1 标段组A1 标段:起点为和平南路西侧,与现状晋光路相接,终点为智造大道东侧,道路全长约3.107km,高架桥梁总长约2.644km,单跨最大跨度为72m;主线与规划中的中部快速路交叉,中部快速路主线下穿二重环湾辅路,辅路与二重环湾辅路平交,中部快速路交叉部分约1.25km(含 380 米地道工程)纳入本项目实施,中部快速路主路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时速为60km/h,辅路采用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时速为50km/h。本标段(组)总造价约7.7 亿元。 ②Z2 标段组A2 标段:起点位于A1 标段智造大道交叉口,向东沿规划路线布线,与十二号路、东部快速路交叉,经湖格村,设梧安溪中桥跨现状梧安溪,同时避让福厦高铁桥墩并下穿福厦高铁,经仕林村,上跨现状泉州环城高速后,终于现状晋江石狮界,与二重环湾石狮段接驳,辅路终于现状东西三路,道路全长约2.194km,高架桥梁总长约为2.194km;东部快速路建设标准同二重环湾快速路,主线约1.9km纳入本项目实施,交叉部分为三层互通,互通桥梁单跨最大跨度为55m。本标段(组)总造价约10.9 亿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两个标段是否需要分开填写

回答: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的“投标函”,第2条修改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其它构造物工程等,具体以进场后交付并经勘误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十九、投标人提问:①招标公告2.4项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中说明:本项目工程施工分为“Z1标段组A1标段,Z2标段组A2标段”。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信封商务文件中,封面及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中要求填写“ 标段(组)”,请问“ ”上该如何填写,是否填写如“A1”、“Z1”或“A1(Z1)”“授权委托书及承诺函格式”中要求填写“ □标段□标段组”,请问“ ”上该如何填写,是否填写如“A1”、“Z1”或“A1(Z1)”,或直接填写如“A1标段Z1标段组”②投标文件格式中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十、其他材料”要求附“(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若有)”,但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已经要求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请问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十、其他材料”是否无需再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回答: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结合所参投的标段组及标段填写。投标人无需提供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的“其他材料(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若有)”。

二十、投标人提问:配备人员职称为“道路与桥梁”专业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满足。

二十一、投标人提问:职称专业为“交通工程、路桥”能否满足职称要求

回答:“路桥”专业可满足要求。

二十二、投标人提问: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第二条“2._______________以及其它构造物工程等,具体以进场后交付并经勘误后的施工图纸为准。”备注要求第2条中空格数据应由招标人进行填写。但格式中空格数据并没有填写,请明示

回答: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信封“商务文件”的“投标函”,第2条修改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其它构造物工程等,具体以进场后交付并经勘误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二十三、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中“标准化工地建设费用(含承包人驻地建设)”,统一修改为“施工标准化费用(含施工驻地)”。

二十四、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遗书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附件一:工程量固化清单(A1标段清单20191012、A2标段清单20191012)

附件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20191012)

附件三:Z2标段组A2标段补充施工图纸

招 标 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9年10月12日

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

施工招标项目补遗书(第三号)

各投标人:

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晋交施招 ********003),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对Z1标段组A1标段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第400章中的子目号“420-4-b”合价运算公式进行修正,现重新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并据此填报生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附件一:工程量固化清单(A1标段清单20191014)

招 标 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19年10月14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晋交施招********003

泉州市二重环湾快速路(晋江段)新建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施工招标于2019年10月29日在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标并于2019年10月31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情况:

1.1.Z1标段组A1标段

中标人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703636602元

项目经理

刘培忠,鲁137151610755

1.2.Z2标段组A2标段

中标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价

989378203元

项目经理

吴波,晋135161617554

2、否决中标候选人情况及原因:无。

3、公示时间: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4日。

4、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路桥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总商会大楼九楼,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

电话:****-********,传真:/ ;

联系人:刘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晋江市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邮编:362200 ;

电子邮件:********0@qq.com;

电话:****-********/176*****277,传真:/ ;

联系人: 王先生 。

5、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晋江市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总商会大楼

联系电话:****-********

日期:2019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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