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辆段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招标(谈判)结果公示
上海车辆段电动平板车采购项目招标(谈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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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车辆段“电动平板车”(编号:上辆招(2019)037号)招标(谈判)工作已完成,现将该项目拟中标(成交)人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拟中标(成交)人 |
上辆招(2019)037号 | 电动平板车 | 4辆 | 泰州市惠泽机械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8日(国定假日除外)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招标(谈判)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异议人认为招标人异议答复违规的,可向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车辆段纪委投诉。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招标人联系电话:***-********(接受异议)
上海车辆段纪委电话:***-********(接受投诉)
上海车辆段项目建设(采购)评审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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