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医院体检预约信息系统货物类中标结果
第一医院体检预约信息系统货物类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乙方:福州卡思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的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体检预约信息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附件1:体检预约信息系统功能清单;附件2:信息安全保密协议。。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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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 | 行业应用软件 | 体检预约信息系统 | 1 | 套 | 国内 | 400000 | 400000 | 卡思特 | 定制 | 无 | ||||
合计: | 40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该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系统功能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 (2)满足卫生部发布的最新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满足福建省公安厅、卫生厅发布的最新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3)密码算法为国产。 (4)所有接口免费开放,包含但不限于软件接口、仪器接口等。 (5)按照医院提供的集成平台接口文档、数据中心接口文档免费进行接口对接。 (6)所有软件应具备多院区的管理功能。软件具有医疗集团化管理功能,能快速、免费配置分机构,实现分机构的正常使用。体检卡可实现总院与分院共用。 (7)免费维护期外,有年维护费用的免收维护期内所有接口费。 (8)维护期内,软件商必须免费满足在限定检查时间下,由于检查需要所修改的所有软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系统安装完成稳定运行一个月后进行验收,在验收阶段甲方根据需求功能实现情况、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如经过测试,发现乙方投标时的响应内容和测试结果有出入的,甲方有权不予验收并终止合同。 (2)项目验收:根据本招标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由乙方完成集成调试后提请进行项目验收,甲方需要根据验收内容逐项进行相关验收并对项目的验收情况进行评议。项目经理汇总该项目所需的各种验收材料。系统安装完成稳定运行一个月后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进入维保期,免费维保期为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3)项目验收文档:开发过程各阶段技术文档(含电子版和纸质版)要齐全,文档与实际要严格一致。项目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的提交应覆盖以下内容:接口文档、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软件需求说明书、数据库设 计说明书、为本项目开发的软件源代码、FAT&SAT报告、试运行报告、性能测试报告、功能测试报告、项目实施报告、培训计划、服务计划、维护手册、用户手册、应用软件清单、系统参数配置说明、所提供的第三方产品的技术说明和操作、维护资料、系统崩溃及恢复步骤文档、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相关资料、项目总结报告。 (4)软件响应速度要求:系统应具有快速响应的特性,在排除网络、硬件、服务器等外界因素影响外,用户打开界面和提交事务的平均响应时间应低于1秒。用户进行在线实时查询业务操作的数据处理时间应低于5秒。不满足本条要求,视为验收不合格。 (5)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附验收报告),由采购单位签字确认;乙方应在货物运抵现场一周前,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安装须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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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整体项目正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90% |
2 | 10 | 免费维护期2年满后支付总金额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软件系统在质保期内提供2年免费维护服务,免费维保期为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免费维保期满后,如甲方还需继续维护,双方另行协商维护费,年维护费用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10、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金额的 1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若乙方不能完成所承诺的服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回所有已付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收到或接触到机密的管理信息、患者隐私、统计数据及有关非技术的商业信息。未经甲方授权许可,不得对外散布或公布,否则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4)、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4.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4.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5)、如若出现对账数据不平的情况,中标人必须找出错账原因并提供事实依据,同时配合我院进行责任界定与平账处理;如若因为系统的问题,导致对账不平而造成采购人资金受损,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需为甲方提供高质量、高效率、快速的服务,并以此建立长久的客户关系的服务标准。需建立了基于先进的服务理念、统一的客户服务平台支持下的完善的服务网络和严格的服务质量保障体系。(2)乙方需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的要求,负责项目的设计、开发、实施等人员在现场完成需求调研、软件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修改及确认等工作,同时,根据售后服务承诺中的规定,在所承诺的维护工作响应时间之内,对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3)系统的网络、软件在试运行结束转入稳定运行,并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乙方需有专门的负责人将为甲方安排定期维护服务。乙方需对系统进行例查服务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和总结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隐患,并及时提醒甲方,并及时消除有关隐患。保修期内,乙方需提供每季度至少一次的免费现场巡检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巡检报告。(4)在系统投入运行后出现故障时,乙方需保证立即响应,电话服务时间:7*24小时。电话响应时间: 10分钟内对问题做出响应并给出反馈意见,1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果电话中解决不了,中标人需派工程师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并在24小时内最终排除故障。并在2天内提供故障报告。(5)乙方需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进行采购方对系统工程师实施和维护工作中的工作态度、责任心、服务效果,满意度等进行详细调查。(6)在维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为最高版本,若软件有修改或增加功能,不收取任何费用。(7)甲方提出升级、更换、修改,或报告突发出现某种情况的问题,乙方需在第一时间获得消息后,根据需求及时协调并安排相关工程师处理问题,包括最快时间的现场服务。(8)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乙方承诺做好甲方数据保密工作,不得泄漏甲方的任何信息资料,如发现但未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该项目总款50%的违约金;如乙方泄漏且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则负相应法律责任。本条约定的保密等相关义务应当在本合同的期间内及终止后一直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2。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 | 乙方: | 福州卡思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九一北路105号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长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5*****91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名仕运行 | |
账号: | 账号: | ********9084 |
签订地点: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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