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人)的编号为 E****************001 (招标编号)的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勘察)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项目建设方案策划意见的函》(厦发改社会函[2018]474号)和《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十八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7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勘察) ;
2.2.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北大道和中洲路交叉口西北侧,北临珩山路、西临碧溪。 ;
2.3.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27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88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506平发米,地下建筑面积52390平方米),建设800张床位规模的妇幼医院,主要设置:门急诊、住院、医技、后勤保障、行政、妇幼保健、科研教学用房及配套设施等,配套设置1298个地下车位 ;
2.4.投资总额:人民币 10343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88570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详细勘察,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土方测量、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对地下放射性物质进行检测(例如氡等);岩土工程物探,探明用地范围内及周边的排洪沟、地下管线(含管径、管材、井底标高);基坑支护设计(包括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核及需要的方案论证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
2.7.勘察周期: ①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日历天内提交完整经送审合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含物探报告)、地下放射性物质检测(例如氡等)报告、土方测量报告等。 ②设计人收到发包人提供项目有关资料后30日历日提交审查后的基坑支护图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足够的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条件: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分项)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②参加投标的勘察单位,应在我省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规定执行 (勘察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同等级时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仅适用于甲级、乙级工程勘察项目)。“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
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5.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勘察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勘察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元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019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4层 C 区信息发布大厅(云顶北路 842号)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及开标地点详细地址);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甲级、乙级),招标人公布的估算的工程勘察收费金额为 / 元,其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勘察费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10号
邮编: 361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林苏建
招标代理机构: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新技术园安岭二路95号A座D区
邮编: 361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陈秋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 ****************3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招标文件修改、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勘察) 招标阶段 勘察招标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 4章第 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 6第 17
条补充条款中“21.1 勘察人完成所有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含地下放射性物质检测),且勘察成
果报告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取得审查合格书,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且结
算送审金额不得超过该子项概算金额,经审核后支付至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含检测费)的 50%;”
修改为:“21.1 勘察人完成所有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含地下放射性物质检测),且勘察成果报告
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取得审查合格书,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书,且结算送审
金额不得超过该子项概算金额,经审核后支付至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含检测费)的 15%;”。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 2章第 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15“勘察费金额和计算办
法”增加“以上结算费用的审核标准应参照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标准办理。”。
三、第 4章第 2节“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 6第 17 条补充条款中增加以下两
个条款:“21.5 以上结算费用的审核标准应参照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标准办理。”“22.5 以
上结算费用的审核标准应参照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标准办理。”。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中第 5章第 3节“勘察要求”中“(六)工程勘察费和计算办法”
-“1.工程勘察费计算办法(依据)及允许的浮动幅度值范围”增加“以上结算费用的审核标准
应参照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标准办理。”。
五、本项目的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 10月23日9时00分,现修改为2019
年 11 月 5 日 9 时 00 分。
六、已发布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如与本次发布的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次答疑纪要
内容为准。
(以下内容为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19年 10 月 17 日
招标代理机构: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19年 10月 17 日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编号为 E
****************001 的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勘察)项目,该工
程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集美院区(勘察)招标于 2019 年 11 月 05 日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
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中标候
选人
投标的主
要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华南工程勘察院
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有限公司
华东勘测设计院(福建)有
限公司
中标价(元)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
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
建【2006】11 号)计取。
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基础上再下浮 25%。结算费
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
工作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
过发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
并以市(区)财政审核中心
审核后的费用或政府相关
部门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第
三方或业主(代建)委托的
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
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
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
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
金额为准。 (2)岩土工程
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
(厦财建【2006】11 号)
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
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5%。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
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
建【2006】11 号)计取。
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基础上再下浮 25%,再下
浮 20%。结算费用以实际
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
行结算,但不得超过发改委
的概算批复金额,并以市
(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
的费用或政府相关部门或
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或
业主(代建)委托的第三方
咨询机构审核后的费用作
为支付依据。最终金额以厦
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的
财务决算报告中的金额为
准。 (2)岩土工程设计费
(基坑支护设计费)按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
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
建【2006】11 号)计取。
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基础上再下浮 15%。结算
(1)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
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
建【2006】11 号)计 取。
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基础上再下浮 35%。结算费
用以实际 工程地质情况及
工作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
过发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
并以市(区)财政审核中心
审核后的费用或政府相关
部门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第
三方或业主(代建)委托的
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
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
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
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
金额为准。(2)岩土工程
设计费(基坑支护设计费)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
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
(厦财建【2006】11 号)
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
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5%。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
工作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
过发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
并以市(区)财政审核中心
审核后的费用或政府相关
部门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第
三方或业主(代建)委托的
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
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
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
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
金额为准。 (3)工程物探
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
(厦财建【2006】11 号)
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
浮20%基础上再下浮25%。
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工作
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发
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并以
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
心审核后的费用或政府相
关部门或相关部门委托的
第三方或业主(代建)委托
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
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
金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
心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中
的金额为准。 (4)工程测
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
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
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
通知》(厦财建【2006】11号)
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
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0%)。最终结算费用以实
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但
不得超过发改委的概算批
复金额,并以市(区)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或
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
委托的第三方或业主(代
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
审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
据。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
费用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进
行结算,但不得超过发改委
的概算批复金额,并以市
(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
的费用或政府相关部门或
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或
业主(代建)委托的第三方
咨询机构审核后的费用作
为支付依据。最终金额以厦
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的
财务决算报告中的金额为
准。 (3)工程物探费按国
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
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
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
建【2006】11 号)计取。
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基础上再下浮 25%。结算
费用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进
行结算,但不得超过发改委
的概算批复金额,并以厦门
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
后的费用或政府相关部门
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
或业主(代建)委托的第三
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费用
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额以
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
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金额
为准。(4)工程测量:按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
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厦
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
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
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
财建【2006】11号)计取(上
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基础上再下浮 10%)。最
终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工
作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
发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并
以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
核后的费用或政府相关部
门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第三
方或业主(代建)委托的第
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费
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额
工作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
过发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
并以市(区)财政审核中心
审核后的费用或政府相关
部门或相关部门委托的第
三方或业主(代建)委托的
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
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
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
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
金额为准。(3)工程物探
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
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
(厦财建【2006】11 号)
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
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25%。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
工作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
过发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
并以以厦门市(区)财政审
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或政
府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委
托的第三方或业主(代建)
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
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
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审
核中心出具的财务决算报
告中的金额为准。(4)工
程测量:按国家发展计划委
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
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以及《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
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
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
11 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
为:下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0%)。最终结算费用以实
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但
不得超过发改委的概算批
复金额,并以市(区)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或
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
委托的第三方或业主(代
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
审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
据。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出具的财务决算
报告中的金额为准。 (5)
地下放射性物质进行检测
(氡检测)费用按闽价
【2016】372号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
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
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
建【2006】11 号)计取。
(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0%。)
结算费用以实际完成工作
量进行结算,但不得超过发
改委的概算批复金额,并以
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
心审核后的费用或政府相
关部门或相关部门委托的
第三方或业主(代建)委托
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
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
金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
心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中
的金额为准。以上结算费用
的审核标准应参照厦门市
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标准办
理。
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
具的财务决算报告中的金
额为准。 (5)地下放射性
物质进行检测(氡检测)费
用按闽价【2016】372号以
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
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
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11号)
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
下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0%。)结算费用以实际完
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但不得
超过发改委的概算批复金
额,并以厦门市(区)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或
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部门
委托的第三方或业主(代
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
审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
据。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出具的财务决算
报告中的金额为准。 以上
结算费用的审核标准应参
照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
核标准办理。
审核中心出具的财务决算
报告中的金额为准。 (5)地
下放射性物质进行检测(氡
检测)费用按闽价【2016】
372号以及《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
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
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
11号)计取。(上下浮动幅
度为:下浮 20%基础上再下
浮 10%。)结算费用以实际
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但不
得超过发改委的概算批复
金额,并以厦门市(区)财
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
或政府相关部门或相关部
门委托的第三方或业主(代
建)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
审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
据。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出具的财务决算
报告中的金额为准。
中标工期
①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
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
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 日
历天内提交完整经送审合
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含物探
报告)、地下放射性物质检
测(例如氡等)报告、土方
测量报告等。 ②设计人收
到发包人提供项目有关资
料后 30 日历日提交审查后
的基坑支护图纸。
①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
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
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 日
历天内提交完整经送审合
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含物探
报告)、地下放射性物质检
测(例如氡等)报告、土方
测量报告等。 ②设计人收
到发包人提供项目有关资
料后 30 日历日提交审查后
的基坑支护图纸。
① 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
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勘并
提交初步勘察报告,30 日
历天内提交完整经送审合
格的详细勘察报告(含物探
报告)、地 下放射性物质
检测(例如氡等)报告、土
方测量报告等。 ②设计人
收到发包人 提供项目有关
资料后 30 日历日提交审查
后的基坑支护图纸。
项目负责人
黄辉(证书编号:
AY
********0)
康金春(证书编号:
AY
********2)
郑有强(证书编号:
AY
********7)
企业业绩
1、东宅安置房
2、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
3、火炬新科广场
(2015G09)
4、 H2017P03 地块
5、厦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
华荣路站配套项目
6、五通浦东花园安置房及
配套项目(安置房及幼儿
园)
1、石狮世茂项目钞坑项目
二期 2012-36-04 地块
2、建发?央著(2018P08)
地块工程勘察
3、建发? 央誉勘察
4、2018JP01 地块(集美地
块)勘察
5、伟润? 铂枢府
1、景湖佳园(勘察)
2、汤斜华郡
3、南安恒大新城项目地质
勘察工程施工
4、开元·滨江阳光项目 5#
地块 A区办公楼及边坡工程
5、福鼎恒大未来城项目地
质勘察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
绩
1、东宅安置房
2、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
3、火炬新科广场
1、伟润? 铂枢府
2、碧桂园天玺湾二期岩土
勘察工程
1、景湖佳园(勘察)
2、开元·滨江阳光项目 5#
地块 A 区办公楼及边坡
(2015G09)
4、H2017P03 地块
5、厦门市轨道交通 3 号线
华荣路站配套项目
6、五通浦东花园安置房及
配套项目(安置房及幼儿
园)
3、石狮世茂项目钞坑项目
二期 2012-36-04 地块
3、福鼎恒大未来城项目地
质勘察工程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及原因:
投标人 原因
无
三、公示时间:2019 年 11 月 7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
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思
明区镇海路 10 号),林苏建
****-*******。
招标人: 厦门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东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林苏建 联系人: 陈秋梅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 10 号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新技术园安岭
二路 95 号 A 座 D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