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图书馆分馆图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蓝山县图书馆分馆图书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蓝山县图书馆分馆图书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1日
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的蓝山县图书馆分馆图书采购,政府采购编号:蓝财采计2019【54】号 ,委托代理编号:HNPZZB-2019-067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蓝山县图书馆分馆图书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蓝财采计2019【54】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 | 最高限价 |
/ | 纸本图书 | 35600册 | 80万元 | 80万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纸本图书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详见询价文件 |
询价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冷水滩区育才路68号理想城A栋2单元3楼;逾期送达或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3、询价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蓝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志红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 电 话:138*****870 联 系电 话:133*****400、****-*******
地址:蓝山县塔下路8号地址:永州市冷水滩河东育才路68号
邮 ********84@qq.com)">箱(********84@qq.com)
附件一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月 日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招标
|
湖南萍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