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2]HZ[GK]*******的鼓楼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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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1204物业管理服务鼓楼区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国内**************物业管理一级服务物业管理一级服务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玖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2年;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不邀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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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51、采取按月支付方式。2、采购人在每月1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按日常检查扣分扣款记录进行月度结算,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服务费;如中标人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3、中标人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开具国家完税服务类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所需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应急突击费,中标人根据采购人需要,进行应急保障突击任务,应急突击费按实结算。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应在中标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止。

10、违约责任

本项目应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甲方有权对违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提供物业服务事宜, 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鼓楼区委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类型: 办公大楼及其周边设施 ;座落位置: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本次机关大院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楼宇含1、2、3、5、6、7、9、11号楼及会议中心、羽毛球场馆、慈善总会楼、环卫大楼、区文旅局楼合计建筑面积(含地下室)约42190㎡。1号、3号、6号、9号、11号楼屋顶绿化约1800㎡。电动车立体停车库960㎡。以及绿化、空地、道路等公共场所面积约9500㎡。以及玻璃幕墙、生活水池清洗,石材保养、消防维保、大院消杀等单项服务和大院内包括但不限于14部电梯,3套中央空调系统,一套高压柜,三套低压柜,1套消防控制设备、停车位约150个。第二条 甲方应于签定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提供相关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第三条 本合同服务范围(一)、服务内容: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卫生保洁、绿化养护、设施设备维护维修以及甲方交办的其它事项。具体如下:1、卫生保洁:负责大院内办公楼、院内道路、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设施设备用房、物业服务用房、雨水井口、排水沟槽等卫生保洁。2、绿化养护:负责大院内及大门口、食堂区植物的定期浇水、施肥、除草、修剪、防虫害、枯枝落叶清除等绿化养护工作,协助甲方补栽补种各种绿化植物等工作。3、设施设备运行维修维护:负责大院内各建筑主体、公共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使用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包括公共部位、办公室、会议室、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强电井、弱电井、电梯机房、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与供配电系统的线路及设备和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与给排水管道和消防管道及设备以及服务范围内照明系统维修工作。定期巡查设备房,做好相关记录,并建立设施设备档案。(二)、物业服务标准:1、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要求。(1)保证建筑物外观完好、整洁、无妨碍市容和观瞻。(2)保证辖区内无乱张贴悬挂等。(3)房屋及公用设施保持完好,公共楼梯、走道、天台、大厅、地下车库、公共场所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4)房屋完好率达100%,并坚持房屋修缮制度,保持对甲方提出的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到98%以上,维修质量达100%合格。(5)保持道路平坦通畅,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完好无损。(6)保证路灯、通道照明等公共照明设施完好,使用正常完好率达100%。(7)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档案或保持资料完好、存放有序,查阅方便。(8)大楼内的所有照明(包括大堂、会议室、办公室、食堂、走廓、通道、卫生间、楼梯间、电梯间、室外、地下室)普通灯泡等灯具更换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 (9)接到急修通知10分钟到达现场,及时维修。2、清洁卫生与绿化养护管理要求公共环境卫生。包括:电梯、走廊通道、楼梯、扶手、大堂、各楼一层外墙玻璃门(窗)、广场、院内道路、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公共洗手间、会议中心各会议室、干部值班室,垃圾(含大件垃圾)的收集、清运,定期消毒、水池清洗等。具体如下: (1)垃圾桶:每日清洗1次并套上垃圾袋,摆放指定位置,桶外壁干净无垃圾粘着物。(2)楼道地面:地面每日清拖1次,办公楼一楼大厅每日清拖2次,每隔3小时巡扫1次 ;做到地面目视无烟头、废纸、果皮等垃圾,无积水、无尘土、无痰迹;瓷砖地面干净 , 无污迹污印 ,无积水 , 条线清晰。(3)公共墙面:内墙面每周清洁1次;做到天棚、墙角每周除尘 , 除蜘蛛网。墙面光亮无污染、印迹;凹凸处无明显灰尘 ,无蜘蛛网;墙面目视光亮、整洁。(4)卫生间:每天清拖2次,每隔 1 小时巡扫1次,更换垃圾篓的垃圾袋;用清洁剂清洗。做到干净、无臭味、无污渍、无蜘蛛网、便具无积垢、不锈钢表面光洁明亮、室内挂置卫生球。定时更换卫生纸、樟脑球、洗手液等消耗品。 (5)玻璃门窗: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 ,每周用清洁剂彻底清洗1次。做到玻璃明亮,目视无尘窗台明亮无尘;墙面目视光亮、整洁。 (6)玻璃外墙:每年清洗1次,做到墙面光亮、整洁。(7)楼梯扶手:每日用清洁毛巾擦拭1次,做到无尘、无明显污染。(8)楼梯梯级:每天清拖1次,每月冲洗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 ,无杂物 ,无明显污迹。 (9)工作牌、标:每周清洗擦拭1次,做到目视无明显积尘,无破损。 (10)绿地:每周清扫1次,做到草坪目视干净,无杂物,无枯枝烂叶和废纸屑等。(11)道路、广场:每日清扫2次,每隔 2 小时巡扫1次,做到目视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明显污迹,无积水,路边无杂草。 (12)一楼外墙玻璃门(窗)每月彻底擦拭1次,做到目视整洁,无乱张贴 ,无乱涂画和破损。 (13)石材保养打蜡。 (14)阴井每季清掏1次,做到无堵塞、溢出现象。 (15)生活水池每年清洗1次,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水样合格。 (16)电梯保洁要求:电梯轿厢每天拖扫1次,全天保洁。电梯轿厢的常用地毯必须每天更换,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洗;其他非常用地毯每周定时吸尘,每季度一次全面清洗。(17)大楼外的绿化、植被、花卉、树木修剪、养护(含各幢楼楼顶的绿化);定期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预防花草、树木病虫害。巡查大树,发现大树枯枝、杂枝等及时向甲方提出修剪建议,由甲方负责联系园林部门修剪。(18)卫生保洁和绿化养护费用(包括保洁工具、外墙清洁、消毒剂、清洁剂、清洁水池、下水道的疏通、和隔油池的清理、大厅、电梯间地板保护、樟脑丸、分类垃圾袋等)由乙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道路、广场、大堂、楼道、卫生间等)的整体清洁应在上下午上班前半小时完成,上班时间进行维护保洁。临时需要专业保洁设备(如:大型吸尘器、洗地机等)乙方应及时从公司调配,不再另行计费。3、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求(1)应配备与设备相适应的各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维修和运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2)建立规范完善的配电运行制度和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实行24小时运行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大院 电房、消防控制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3)负责配电设备、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记录并建档保存,设备房、配电房保持整洁、通风、无冒、滴、漏和鼠害现象。配电房设备要保证99%完好率,一旦出现故障要立即维修,确保24小时供电。(4)电梯、中央空调各种安全检查、审核证件齐全,一旦出现故障及时提出维修、保养。(5)建立用水、供水管理制度,积极协助甲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安排合理的用水和节水计划,并负责用户水表的抄表及造册。(6)建立给排水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并严格执行,设备和管道系统状况良好。(7)每年定期清洗二次供水蓄水池,保证二次供水卫生达到标准,无二次污染。(8)负责设备巡查和年检(如电梯、高低压配电、中央空调、发电机组、水泵及消防系统等),电梯维保、空调维保费用由甲方负责。(9)大楼及外部,设备设施维修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维修材料、配件等物品(不含照明灯具)由乙方负责。 4、档案、资料管理:做好物业档案和资料管理。档案和资料包括:投诉和意见档案、人事综合管理档案、固定资产记录档案、会议记录档案、安全管理记录档案、设备运行记录档案、保洁卫生管理档案、绿化养护管理档案、宿舍楼管理档案、整改记录档案、满意度调查记录档案。(三)、人员配备及基本要求:本项目要求人员基本配备要求50人以上,各岗位人员配置为甲方所需最基本的人员数量,不代表乙方实际投入所使用的人员数量。服务人员要求佩带明显标志着装上岗,拟派出人员素质总体要求: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记录,道德品质好,文明服务意识强,岗位能力强,身体健康。具体要求:1、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物业管理经验,要求投标人提供该人员的姓名、履历、受雇单位劳动合同、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第三方证明材料。要求常驻服务场所。2、楼管员要求:负责日常办公楼、大院卫生保洁方面的巡查。3、工程技术人员 总体负责大院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要求:均须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至少有2人持有《高压电工证》,至少有2人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具备大院配备设备操作技能,熟悉相关设备的维护保养,特殊工种须持有岗位操作资格证书。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电工证》。4、保洁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具有保洁工作经验、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55周岁及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保密意识。5、绿化养护员要求:(1)本岗位人员应经过相应专业岗位培训。(2)花草树木生长正常,绿化效果好,有良好的观赏效果,无树木枯死和歪斜。(3)草坪及时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滋生,无垃圾、无烟头、无纸屑。(4)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花草树木长势良好,适时修剪。(5)做好防旱、排涝、防台风的应急工作。岗位配置人数具体详见“物业服务人员配置表”。物业服务人员各岗位最低配置表50人项目经理1人客服主管1人楼管员1人工程人员6人保洁34人1号楼2人,2号楼2人,3号楼3人(含指挥中心1人),会议中心4人(含会议室2人,羽毛球场1人),5号楼(政府楼)3人,6号楼(档案综合楼)4人,7号楼(人民来访中心)2人,9号楼2人,11号楼2人,慈善总会楼1人,环卫大楼1个,文旅局楼1个,电动车立体车库1个,楼外保洁4人,道路清洗2人。地面绿化养管2人,屋顶绿化养管1人消防控制中心值班4人(24小时)人员配置须知:拟派出的全部人员必须持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投标文件提供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等全部原件接受甲方现场核对,包括核对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将立即投入本项目工作;核对有误,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四)、物业管理其他问题的说明1、乙方根据物业管理法规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本项目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2年。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评议,如考核评议不合格,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3、乙方应在中标合同签订前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不能完成约定的物业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按规定完全履约,在合同期满乙方将设备、档案完整移交甲方后给予无息返还。4、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维修工作间、小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乙方的物业服务人员可在甲方的单位食堂搭膳,费用与食堂结算。 5、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甲方的考评、监管。6、本项目应由乙方自行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甲方有权对违者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委托管理项目中的房屋及公共设备的维修、环境绿化、公共区域摆花、节日布置以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费、年检费由甲方与维护单位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组织实施。8、保密守则:乙方负责对其管理的员工进行经常性保密和安全宣传教育,把保密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贯穿管理工作全过程。认真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做到不该知道的秘密文件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携带与保密工作有关文件资料。不得了解或外传大楼内部设施和办公等情况。遵守业主有关安全、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在办公区喧哗,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出,不得随意使用采购单位电话谈论与物业工作无关的事。物业管理人员应着装佩胸牌出入大楼,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各办公室。乙方应加强所有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五)、物业服务质量及考核标准:1、采用现场检查、临时抽查、随机采访、问卷征询、定点征求意见等方式监督检查。 2、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都将记录在案(如《物业人员排班表》、《物业工作报告》等),以作为考核的依据。 3、甲方每月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评,考核分数与罚款标准如下: (1)得分95分及以上评为优秀,全额拨付单月物业服务费(即中标单价的95%); (2)得分95分-85分(含85分)评为良好,低于95分的部分,按照每低一分扣发单月物业服务费5000元的标准扣除; (3)得分低于85分的评为不合格,责令其整改到位后,发放单月物业服务费的50%; (4)连续2次或累计4次被评为差的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第三条 物业服务费1.物业服务费为*******元(含5%应急保障突击费),月物业服务费约162291.67元(最终按实际交付管理的范围和应急保障突击任务结算)。2.甲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物业服务费,乙方提供依法纳税的发票。3.本条约定物业服务费不包含水费、电费。水费、电费(含物业服务用房的水费、电费)均由甲方承担。除电料、农药、化肥、保洁用品由业主供应外,乙方所需工具、设备、员工工作服等均包括在物业总费用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申索其它费用4.乙方服务人员办公、伙食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5.办公大楼内的公共场所保洁用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摆放、补货。6.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本条第3点、第5点、第6点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其他因履行物业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局限于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工具设备费、员工工资、工作服费等等。7.对由甲方提供的耗料、配件、保洁用品等物品,乙方应本着既保障需求又厉行节约节约的原则,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如实申领。如发现虚报冒领行为,甲方有权以一罚三,从物业费中扣支。8.甲方委托服务内容或范围增加时,所需增加费用甲乙另行订立补充协议。第四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及其相应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应向招标人缴纳人民币合同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以银行转帐或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在合同期满后未续约的情况下,由乙方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五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通迅、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通迅、有线电视等有关费用。第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监督和协助乙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2.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设施设备维修报告及方案;3.负责协调、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开展;4.引导干部、职工配合、支持乙方物业服务工作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7.合同生效之日内10日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及值班人员用房(产权属甲方),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第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物业服务工作,并委派相应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履行本合同;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服务费;4.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干部、职工的投诉;5.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服务方案、年度服务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预算和决算报告;6.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某项专项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对所聘用的人员严格审核,保证聘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并进行严格查检,重要部位人员聘用要由甲方审定。8.保证各类管理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号,言行规范,文明礼貌,有良好的仪容仪表,公众形象。9.乙方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意外事故由乙方承但。10.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11.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商议结果和本合同约定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和项目退出手续;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九条 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特殊天气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因市政停水、停电、停止附属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4.需要乙方保管的财物应专项移交确认。第十条 如在合同期限内,由于乙方的物业管理及服务人员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失窃等事件的发生,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十一条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且严重违约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 第十二条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能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要求,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继续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以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为限,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在合同终止三十日前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十日内退出本物业管理区域,并与甲方完成交接手续。第十三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第十五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三 份,并由物业服务企业持一份样本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处理。第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第十九条 本合同为期 2 年,自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止。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二 个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日退出服务。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甲方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甲方,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项目退出手续。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起生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州市鼓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福建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住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12号楼3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常青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893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账号:账号:********6675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1日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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