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19]-168号

致:中华华西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闽交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已由中共临江镇委员会、临江镇人民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2019〕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规模:该工程全长0.5 公里,本工程施工费预算约为340万元。

2.3建设地点:浦城县临江镇。

2.4工程概况:205国道临江集镇段两侧排水渠清淤和改造1公里,国道两侧K1938+035-K1938+260段采用C30混凝土硬化,混凝土硬化总量为9000㎡。

2.5招标范围: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图设计及及预算文件编制。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会议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正稿)。

2.8设计费为:设计费计算基数以交通主管部批复后的设计文件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准,设计费为工程总投资的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且允许中 / 个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 月29日至2019年11月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府6号楼101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若有疑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 日前提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府6号楼101店);

5.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登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仟捌佰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现场提交(以现金形式,密封并标明投标人名称、工程项目等)。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简易招标办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内,邮编:353401

联 系 人:陈开荣

电 话:138*****53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邮编:353400

电话:137*****627152*****885联系人:张女士,叶女士。

监督单位: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补充通知

本招标项目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19]-168号)原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的邀请公司“中华华西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现修改为“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本补充通知为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19]-168号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条款的或与本补充通知有矛盾的,均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招标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19]-168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该工程全长0.5 公里,本工程施工费预算约为340万元;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张纪文、黄继英、齐雄

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办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闽交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登辉注册证书编号:闽G009-17838投标金额:工程总投资的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会议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正稿)。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福建省迅捷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黄明勤注册证书编号:闽G109-03881投标金额:工程总投资的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会议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正稿)。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照东注册证书编号:闽G209-03918投标金额:工程总投资的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会议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正稿)。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5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内,邮编:353401

联系人:陈开荣,电话:138*****53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邮编:353400

电话:137*****627152*****885,联系人:张女士、叶女士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邀[2019]-168号

本招标项目于2019年11月11日上午10:00时在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国道205线浦城县临江段排水渠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该工程全长0.5 公里,本工程施工费预算约为340万元;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张纪文、黄继英、齐雄

评标办法:简易招标办法。

3、中标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人名称:福建闽交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张登辉注册证书编号:闽G009-17838投标金额:工程总投资的4%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会议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正稿)。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5日。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内,邮编:353401

联系人:陈开荣,电话:138*****53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101店,邮编:353400

电话:137*****627152*****885,联系人:张女士、叶女士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浦城县临江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治理 排水 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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