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花山村抗旱救灾改水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论证结果公示

石花山村抗旱救灾改水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论证结果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

石花山村抗旱救灾改水工程

采购人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村民委员会

预算价

约80万元

联系人

贾兵安

联系方式

131*****618

采购人地址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石花山村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宜昌土门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解决石花山村供水问题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依据

1、当前供水设施无法保证石花山村居民正常用水。

2、当前唯一来源方的自来水管已接驳到本村附近,且科学论证能满足本村实际用水需求。

3、自来水建设周期长、投资大,本村无法自行解决,且本村附近除宜昌土门水务有限公司外,再无相关供水企业。

4、宜昌土门水务有限公司施工优势:

①完备的施工技术、施工设备及施工技术人员。

②公司自行保留完善的技术资料,方便今后设备改造升级维修。

③相关服务更完备。

④终身免费维修。

综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签订施工合同后,承接石花山村抗旱救灾改水工程,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的监督。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后期维护、维护成本、用水稳定性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宜昌土门水务有限公司施工成本低,且饮用水供给充足,能保障居民需求。

2、接驳饮水,终身免费维修。

3、宜昌土门水务有限公司施工优势:

①完备的施工技术、施工设备及施工技术人员。

②公司自行保留完善的技术资料,方便今后设备改造升级维修。

③相关服务更完备。

④终身免费维修。

综上所述,建议采购宜昌土门水务有限公司承接石花山村抗旱救灾改水工程。本项目不具备竞争性,拟承接主体具有项目实施的唯一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其他公司很难满足项目各项需求。现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确定宜昌土门水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论证专家组成员

何克超 宜都市林业局

孙昌宁 湖北亿源建筑有限公司

姚玉英 三峡大学发展规划处

拟成交价格

不高于预算金额,最终成交价格在单一来源谈判时确定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公示期

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

2019年11月12 日-2019年11月19 日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

宜昌高新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58*****92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救灾 抗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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