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雨水回收机房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中标结果

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雨水回收机房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中标结果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

乙方:北京君铭时代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WH[GK]*******的晋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雨水回收机房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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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020599其他机械设备雨水回收机房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1国内949600.02949600.02君铭1
合计:949600.02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玖仟陆佰元零贰分(¥949600.02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全部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针对雨水收集系统进行的系统整体招标,包括预处理系统、蓄水系统、净化系统供水系统。 5.2内容应包括:整个雨水收集系统的优化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 5.3施工范围:晋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项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工程,从取水池起到清水池出水管为止,包括整个雨水收集系统的机房外雨水弃流设备(含雨水感应器和雨频记忆传动器),机房内雨水收集水箱、雨水回用水箱、罗茨风机、混凝反应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混凝加药装置、紫外线杀菌器、SNR水箱自洁消毒器、雨水集成控制机、变频控制柜等清单内全部工作内容。 5.4工程总价按所列材料清单综合报价,投标报价除包括机房外雨水弃流设备(含雨水感应器和雨频记忆传动器),机房内手动蝶阀、雨水收集水箱、雨水回用水箱、罗茨风机、混凝反应器、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混凝加药装置、紫外线杀菌器、SNR水箱自洁消毒器、雨水集成控制机、变频控制柜等系统材料及安装的费用,还包括机房内的管道、支架、以及运输、保险、现场仓储费、安装费、检测费等与该系统有关的清单内所有费用。。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计量设备应能通过计量部门的验收。实行现场验收,由中标方负责并会同采购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2-系统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货物安装调试后,达到本次招标规定技术指标后,可进行初步验收测试。验收标准应由乙方提前7天提交给用户方,用户方可根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和用户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确认后形成初步验收文件作为验收依据。验收测试合格后,双方签署初验文件。 3-系统最终验收。系统试运行后,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时,可进行最终验收。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允许乙方更换或进行修复,但试运行期顺延7天,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4-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准备验收,同时交送竣工资料。 5-甲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按约定时间组织本工程的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确认验收合格或提出整改意见。若需整改,乙方应认真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6-在乙方认为工程具备完工验收条件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的情况下,甲方应于1个月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乙方安装完毕3个月内甲方没有组织调试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7-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免费为外方培训和指导设备运行的操作人员,在设备系统运行过程中,有不清楚的问题,乙方为甲方随时提供有关方面咨询解答。 8-工程验收合格具备正常运行条件时乙方同时将工程移交甲方指定的管理单位并移交相关资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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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60合同包内全部货物送达安装地点经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
235试运行三个月经最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35余下的货款(结算金额的5%)在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2年后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注: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在晋江市开具的税务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提交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在合同服务期内没有发生违约的,采购人将在货物安装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质保期满甲方付清余款之日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除国家政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乙双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如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 10.3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进场或完成安装验收合格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已经交付或安装验收的货物按中标单价的80%予以结算,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另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造成甲方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不能免除该赔偿责任。 10.4 若乙方所交货不合格(包括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视为不合格),乙方应在7日内将不合格产品更换为合格产品并完成安装验收,乙方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的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乙方已经交付或安装验收的货物按中标单价的80%予以结算,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另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造成甲方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不能免除该赔偿责任。 10.5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6 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7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经交付或安装验收的货物按中标单价的80%予以结算,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另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安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者造成甲方应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 a) 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b) 不能达到国家或国际认证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c)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 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 服务的内容行为; d) 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e) 乙方不配合甲方参加验收工作或不提供有关资料; f)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10.7 乙方在货物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设备或配件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合同价10%的处罚。。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工程所在地。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保修期和售后要求14.1本次采购所有系统设备(含硬件及软件)须提供至少贰年的免费保修及免费运行维护,自该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14.2货物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 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应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应低于市场价。14.3保修期内若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检修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设备安装地点及时排除故障,如故障无法排除,乙方应在出现故障24小时内负责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货物等服务,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在24小时内到达购采购人地点做好货物维修。14.4乙方如有违反上述保修服务条款或自身承诺,采购人有权没收其质量保证金,造成损失的同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捌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陆洋洋
甲方:晋江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乙方:北京君铭时代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晋江市世纪大道380号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金苑路36号2号楼4层409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刁会齐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号:账号:********6

签订地点:晋江市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12日

标签: 货物 安装 系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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