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中标结果
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中标结果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机关)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项目内容 | 坚持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要求,围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推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这一目标导向,研究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思路和路径,明确各类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范围、期限、条件和程序等,健全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机制,结合完善自然资源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闲置土地处置、健全用地标准和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重点指标(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比例、闲置土地处置率等)、重点任务,制定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路径。 |
采购预算 | ¥300,000.00 |
拟中标供应商全称 |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 |
拟中标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服务贸易产业园N栋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1.符合职能职责要求。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为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职责主要包括规划和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估、评价、政研等。2.符合安全性要求。由于该研究项目专业性、政策性、创新性强,研究成果将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3.符合延续性要求。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作为市局重要技术支撑单位,长期从事自然资源的调查、有偿使用和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的技术和政策研究,熟悉该研究课题所涉及的自然资源保护、有偿使用、节约集约利用等主要内容。4.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符合《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第三条“主要措施”第(一)条“可以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要求。因此,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承接上述服务项目。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19年11月12日 19:35 - 2019年11月19日 19:35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王老师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138*****965 |
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 | 重庆民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晓玲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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