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租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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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租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受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租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租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2019]00146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

预算(元)

01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租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3,600,000.00

预算总金额: 3,600,000.00元,大写:叁佰陆拾万元整

二、拟定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74号令有关单一来源采购的规定,经自治区财政部门网上公示并审批,拟邀请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11月15日 09:00至2019年11月18日17:00,随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http://zfcg.ggzyjy.nmg.gov.cn),“安全证书”栏目办理入库注册。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用“安全证书(CA)”在“交易平台”入口上网报名。在采购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并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办理注册、获取“安全证书”、电子标书制作等业务的供应商请务必统一加入QQ群(********6、********0)进行技术支持及业务咨询”。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竞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官网(http://zfcg.ggzyjy.nmg.gov.cn)“交易平台”入口,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将拒收。

(2)特别提醒:供应商可进行远程开标也可到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开标必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 7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开标操作。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 09:30时前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竞标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09:30时

竞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大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2号楼511室

联系人:陈亦雯

联系电话:****-*******

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大道六纬路

联系人:郝永萍

联系电话:186*****118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数据采集 租赁 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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