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博物馆馆藏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成交公告

怀宁县博物馆馆藏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成交公告

怀宁县博物馆馆藏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怀宁县博物馆馆藏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编号:CG-HN-2019-206 财2019年第510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1日

采购日期2019年11月13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古文物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湖心中路17-1号负一层2单元3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肆万捌仟元整(¥748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内容

单位

数量

1

怀宁县博物馆馆藏书画文物保护修复项目主要工作任务为:修复纸质文物,完成其揭裱修复、装裱等保护修复的工作。

1

总价

人民币大写: 柒拾肆万捌仟元整(小写:748000.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汪万里、张永东、汪俊仕

采购人名称:怀宁县博物馆

地址:怀宁县博物馆

联系人:潘启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办公楼(十一层)

项目负责人:董玲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公告期限:20191114日至20191115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博物馆、安徽三创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东路巴比商务中心办公楼(十一层),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怀宁县博物馆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文物保护 馆藏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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