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西路(K0+960-K1+980段及纬三路)工程监理预中标结果
金龙西路(K0+960-K1+980段及纬三路)工程监理预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龙里县金龙西路(K0+960-K1+980段及纬三路)工程监理招标
招 标 人
龙里县城市公用管理局
代理机构
贵州百胜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1年7月1日
开标地点
黔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南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商务分:20 总分:91.48
项目经理或总监 钟耿
报 价 :按收费标准下浮2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阳振兴建筑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20 总分:69.08
项目经理或总监:
报 价:按收费标准下浮20%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东南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商务分:20 总分:60.13
项目经理或总监: 潘洪汹
报 价:按收费标准下浮20%
公 示 期
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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