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和平区公共机构室内照明灯具中标结果

2019年和平区公共机构室内照明灯具中标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商务局机关 2019年和平区公共机构采购室内照明灯具 (项目编号:JC-ZC********)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和平区商务局机关 委托,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2019年和平区公共机构采购室内照明灯具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9年和平区公共机构采购室内照明灯具
2.项目编号:JC-ZC********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35.7919天津骏达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卫津路与电台道交口佳怡公寓2-6-602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室内照明灯具/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灯具自身所有质量缺陷的修复、更换。1.035.791935.7919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刘广军,孙海维 张小玲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郝朋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和平区商务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邵老师:********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费,并因实际情况作出相应折扣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5369.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和平区商务局机关、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和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


标签: 室内照明灯具 公共机构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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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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