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城管局环卫所食堂运营中标公告
镜湖区城管局环卫所食堂运营中标公告
镜湖区城管局环卫所食堂运营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镜湖区城管局环卫所食堂运营
项目编号:AHST-WHZB-201902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7日
采购日期:2019年11月07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芜湖市金典饮食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芜湖市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餐饮服务;服务期三年;伙食标准20元/人/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海涛、余宝华、程应红、陈德林、齐世江
采购人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芜湖市
联系人:倪工
联系方式:0553-*******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
项目负责人:沈工
联系电话:188*****632
代理服务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代理服务费金额:3280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1日(不少于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城市之光写字楼B座1125室(诺克斯健身旁),联系电话:188*****632。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业绩:1、合同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芜湖市分公司餐饮管理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2月1日;
2、合同名称:中电科芜湖钻石飞机制造有限公司餐饮劳务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7月15日;
3、合同名称: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承包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9月18日;
特此公告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安徽盛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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