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门社区部分国有单位征收评估项目(二次)的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龙门社区部分国有单位征收评估项目(二次)的成交结果公告
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龙门社区部分国有单位征收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龙门社区部分国有单位征收评估项目(二次),龙门政采谈判(2019)0024-1号。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龙政采购【2019】66号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龙门社区部分国有单位征收评估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第一标段为资产评估,第二标段为测绘项目。工期:40日历天。四、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15日五、评审日期及地点:2019年11月18日上午09时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十室六、谈判小组名单:文宏军、王艳、陈冬峰。七、成交人名称、地址和金额:第一标段:名称:河南省恒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龙湖外环南路6号4号楼2单元4层162号金额:1500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优惠率(下浮):40%(百分之四十)第二标段:名称:河南数城测绘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2幢D单元12层D-1223号金额:75000.00元(柒万伍仟元整)投标优惠率(下浮):50%(百分之五十)八、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公告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十、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十一、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十二、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收费标准由成交人支付。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名称: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东北服务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106号升龙城8号院A座101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先生 ****-********十五、附:龙门社区部分国有单位征收评估项目(二次)谈判文件。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龙门政采谈判(2019)0024-1号-1]第一标段资产评估.LYZF[龙门政采谈判(2019)0024-1号-2]第二标段测绘项目.LY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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