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快速路隔离设施项目(项目编号:SXHT-TJ-2019-049)成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快速路隔离设施项目(项目编号:SXHT-TJ-2019-049)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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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快速路隔离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SXHT-TJ-2019-049)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委托,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快速路隔离设施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快速路隔离设施项目

2.项目编号:SXHT-TJ-2019-049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中标(成交)金额(万元)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第1包62.6762天津市交通集团津维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天津市,西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服务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快速路隔离设施项目安全防护护栏(1.2m*2m)、防跨越护栏(2m*0.5m)、护栏柱桩1、依据采购人要求的制作标准及使用功能性要求进行加工制作、质量检验、包装运输并根据采购人订货数量及交货时间送达指定交货地点完成安装工作。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验收(验货)流程及签收制定完成交接手续,以每次交货单据及验收合格凭证作为货款支付的依据。成交供应商承担货品安装完成之前的全部相关费用,产品验收合格并接收后,成交供应商应提交安装明细表及标志结构数据检测表。2、合同期:项目服务期限从成交后开始至本项目任务结束(以采购人确认为准)。成交供应商供货(交货)次数与周期不固定,以采购人下达任务单标明的时间及地点为准,采购人必须在每次指定任务日期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下达任务单,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任务单所标明任务完成日期前完成货物的安装工作,每延误一日扣除成交供应商合同价款的0.1%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扣除达到合同金额的3%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双方的合同,并追加为此给采购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3、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招标要求及技术标准采购合格的原材料,依据相应的加工工艺要求进行制作与检验,并接受采购人派驻的委托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并提供制作图纸、制作工艺流程。4、供货到场后的检验,产品必须符合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规格尺寸,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文件,不接受任何关于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缺陷的解释,到场后产品出现的任何扭曲、弯曲、变形、翘起、掉漆、破损等缺陷均视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不接受以上现象为运输过程中自然或不可避免损耗的解释。交货检验过程不允许成交供应商技术人员对预交货产品进行现场的调试及变形、扭曲、翘起等缺陷的人为外力处置,必须保证产品在自然状态下的无缺陷验收,方可视为验收的检验正常状态。5、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规范。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合格产品。6、若需要,采购方可对供应商产品制作过程中的生产工艺、材质选用及成品,随机抽检。7、产品安装时的安全防护:在进行产品安装时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供应商应在施工区域两侧摆放锥桶,锥桶间距不得大于1.5m,在施工起始端来车方向50米应设置前方施工警示标志,爆闪灯等警示物,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管理现场安全,必要时使用手持爆闪灯对交通进行引导。8、产品自第一次供货后,成交供应商既开始提供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售后维修服务,如产品缺陷属于自身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无偿维修,且临时提供备用产品。产品保修期一年;出现质量问题后2小时内进行答复,24小时内派人到场售后服务。9、供应商在天津市设有相应规模的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人员,并提供其联系方式、维修人员等信息资料。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62.676262.6762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马宁 王如霞 高玉璞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刘工

2.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5号增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玉璞:***-********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兰苑路2号顶佳金领地2号楼140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9401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发布】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快速路隔离设施项目.pdf

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标签: 隔离 快速路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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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宏泰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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