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市二院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市二院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市二院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二院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第一包

项目编号:WH01CG2019HW59460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开标日期:2019年11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乐善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芜湖联盛商业广场2#楼6517;

中标价:*******.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均衡全营养素:力存均衡(均衡营养型全营养素),能量密度440kcal/100g;蛋白质:14%,脂肪:28% ,碳水化合物:58%;剂型:粉剂;数量:3600kg;单价:220元/kg;服务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正飞、涂雄文、陈素平、曹曼、魏来林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万工联系电话: 180*****696

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文)执行

收费金额:18888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徽商财富广场1010室(长江中路66号),联系电话:180*****6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

1、销售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2、销售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月30日;

3、销售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3月31日;

4、销售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7月1日;

5、销售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5月16日;

6、销售医院: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5月16日;

7、销售医院: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5月4日;

8、销售医院:浙江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0月1日;

9、销售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0、销售医院:宁波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中型企业:安徽万春医药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广东君悦营养医学有限公司、山西亚宝营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拜仑斯特临床营养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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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肠内营养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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