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宁陕支公司营业办公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康宁陕支公司营业办公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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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宁陕支公司营业办公装修项目集中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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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CLIC.SX_AK-2019-0004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10月24日 |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加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173591万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30;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星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330911万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30;
中标候选人第3名:安康越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268559万元,质量标准:合格,工期(日历天):30。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加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梁维梅;
中标候选人(陕西星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戚宗花;
中标候选人(安康越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袁琳。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加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星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安康越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4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3.5必要的法律依据;
3.6提出质疑的日期和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送达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事业部
联系人:许工、刘工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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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监察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西路御公馆2号楼5-6层
联系人:醋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邮编:710068
联系人:许工、刘工
电子邮件:********@qq.com">********@qq.com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账号:********6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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