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科技通信处-重点部位感知前端设备-成交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科技通信处-重点部位感知前端设备-成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重点部位感知前端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19-222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7日
四、评审日期:2019年11月2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成交金额单位
1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包含:AI智能人脸抓拍机95个、动态人像分析单元100个、大场景智能人像感知设备5套、人像监控立杆18套、人证核验机4台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洛阳市高新区翠微路4号*******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丁晓峰、刘跃敏、岳崇玉、赵晓华、尤新鹏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免收。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1日 至 2019年11月22日
十、其他
1.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洛直集采磋商(2019)0093号。 2.评审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七室。 3.主要成交标的简要说明: 3.1 AI智能人脸抓拍机:海康、DS-2CD7A4ZHF-LY、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2动态人像分析单元:依图、YT-FP、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3大场景智能人像感知设备:深瞳、RC-DF150、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4人证核验机:神盾、ZD6221、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履约期限:签订合同后 20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4.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 5.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科技通信处
地址:洛阳市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6013、6014室
联系人:赵先生崔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前端设备 通信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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