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EPC)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EPC)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EPC) | 项目招标编号 | GXZPZB201910工字001号 | |||||||
招标人 | 昭平县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1*****012) | |||||||||
建设单位 | 昭平县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1*****012)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总面积为1.3334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50吨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一座等及其配套设施。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1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9年11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9年11月15日 | |||||||
中标人 | 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总报价 | ?5764万元 | |||||||||
设计工期 | 40日历日 | |||||||||
施工工期 | 200日历日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贝枫 | 注册编号 | 桂********2597 | |||||||
项目经理 | 叶年明(注册编号:桂********2599)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彭炜敏(证书编号:S********1) | |||||||||
专职安全员 | 林琳(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 韦达(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山县建筑设计院(联合体) | ||||||||
投标总报价 | ?5752万元 | |||||||||
设计工期 | 40日历日 | |||||||||
施工工期 | 200日历日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邱璐 | 注册编号 | 桂********2603 | |||||||
项目经理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邱家松(证书编号:s********35) | |||||||||
专职安全员 | 陈修桂(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4)*******) 温碧燕(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7)*******)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平桂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
投标总报价 | ?5757万元 | |||||||||
设计工期 | 40日历日 | |||||||||
施工工期 | 200日历日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黄建国 | 注册编号 | 桂********8716 | |||||||
项目经理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陈维丽(证书编号:S********95) | |||||||||
专职安全员 | 刘小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8)*******) 蔡团(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6)*******)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gxhz.gov.cn/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昭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招标人:昭平县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9年11月12日
招标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