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中标公示
2017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中标公示
一、 采购人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
二、 采购项目名称: 2017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2019-(LC)-13
四、 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六、 采购预算金额: 200000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11-08
八、 定标/成交日期: 2019-11-22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1936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2017年海东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 | 1 | 批 | 193600 | 193600 | 江苏华琪胜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中标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预中标单位:江苏华琪胜科技有限公司 中 标金 额:19.36万元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杜秋霞、李彦龙、董宝平(采购方代表)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滨河北路2号
2、采购人名称: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80*****683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842/201911/823b9af2-ff0f-4a18-a4f5-f5e3daff3b09">12采购结果中标公告.doc
23.5 KB
招标
|
海东市乐都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