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普通教室多媒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普通教室多媒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乙方: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5]ZS[GK]*******的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普通教室多媒体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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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触摸式终端设备普通教室触控一体机349国内34390********HIKVISION、科达、新宏基、ITC、绿网详见投标文件节能,环保



11-2A********触摸式终端设备普通教室智慧纳米黑板44国内37500*******HIKVISION、新宏基、ITC、绿网详见投标文件节能,环保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叁佰陆拾伍万贰仟壹佰壹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各学校校园内;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承诺本次招标的合同包1提供3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国家或厂家对货物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软件提供终生免费升级,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故障我方将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免费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在免费维护期内我方将提供每月两次巡检买方设备,此条款也适用于维护期外。。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货到初步验收: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人员与我方共同进行质量、数量等方面的验收(但不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保证)。2、最终验收:货物安装完毕调试后,由采购人负责联系相关管理部门与我方按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我方将提供足够量验收试剂或与其它有关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最终验收所有费用由我方支付;。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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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80所有设备到场、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内支付
215设备试运行6个月未出现质量及相关技术问题时,10个工作日内支付
35设备质保期满后,未出现质量及相关技术问题时,10个工作日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按中标总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退还。提交方式为:电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报废之日止。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有订立之事项,未经双方书面确认,双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如因单方变更本合同约定事项或解除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退还全部甲方已付款项及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乙方:厦门建益达有限公司
住所:泉港区山腰工业区大门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19层A单元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陈东旭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85*****45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行建发大厦支行
账号:账号:********082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货物 多媒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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