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EPC)的中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EPC)的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昭平县生活垃圾热解低温余热发电厂项目 | ||||
项目招标编号 | GXZPZB201910工字001号 | ||||
建设单位 | 昭平县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范围 | 在项目拟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具体包括: (1)建设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 (2)经批复的建设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11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一) | ||
中标人 | 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中标价 | ?5764万元 | ||||
设计工期 |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给相关部门审核; ②:《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文本》通过审核后20个日历天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含预算)》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④:配套服务期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期间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 | ||||
施工工期 | 施工采购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200日历天,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总负责人 | 贝枫(注册编号:桂********2597)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彭炜敏(证书编号:S********1) | ||||
项目经理 | 叶年明(注册编号:桂********2599) | ||||
专职安全员 | |||||
公告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 2019年11月19日 |
招标人:昭平县泽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19.11.1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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