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中标结果
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中标结果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11号),要求2019年12底前,必须建成我区全国联网的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实时监测视频图像和预警数据必须全部接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应急管理部于2019年8月15日在青岛市召开“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现场推进会”,要求各省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相关数据接入。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系统部署时间紧、任务重,加之该此系统是由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在项目实施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供应商名称: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人:李智临 联系电话:188*****508
五、专家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信息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职称 |
黄飞虎 | 区地勘局 | 软件工程 | 高级 |
安宝坤 | 西藏大学 | 信息化 | 中级 |
王真真 | 西藏启云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化 | 中级 |
陈之强 | 西藏大学 | 信息化 | 中级 |
达勇 | 西藏日报社 | 信息化 | 中级 |
专家论证意见
黄飞虎:
由于系统部署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系统延续性和兼容性,系统是对已建设的高危行业企业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的补充和完善。介于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是由应急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建设的,能保证与原应急管理部相关系统的数据流的对接,根据《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规定建议此项目实施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安宝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要求2019年12底前必须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各省可根据需要免费使用该系统,但系统部署过程中涉及的系统安装部署、技术培训、数据治理、视频接入平台等服务费用需由区应急管理厅自行承担。
该系统是由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研发,应急管理部相关系统数据联接畅通可靠,并可以将危化企业实时监测视频图像和预警数据全部接入并实现与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贯通。
该系统的开发单位拥有其源代码和软著权,为了顺利部署该系统,只能由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实施。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陈之强:
应急管理部要求各省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相关数据接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单位和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由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建设。
目前应急管理部已委托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用版本,各省可根据需要负责使用该系统;部署由各省自行完成,现全国大部分省也部署应用了此系统。
该系统开发单位拥有源代码和软著权,为了顺利部署该系统,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达勇: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委办〔2019〕11号),要求2019年12底前,必须建成我区全国联网的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重要实时监测视频图像和预警数据必须全部接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我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共14家。目前应急管理部已委托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用版本,部署由各省自行完成。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的配套要求。鉴于采购时间紧,任务重,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兼容性,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王真真: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要求。2019年12底前,必须建成我区全国联网的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系统。目前我区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共14家。目前应急管理部已委托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通用版本,各省可根据需要免费使用该系统,部署由各省自行完成,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已部署应此系统,西藏急需部署此系统。根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的配套要求,为保证与应急管理部相关系统数据连接畅通可靠,同时由于系统部署过程中涉及的系统安装部署、技术培训、数据治理、视频接入平台等服务,需由原开发公司“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开发。鉴于采购时间紧,任务重,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和兼容性,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提出。
七、采购人、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39*****959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塔玛中路1号
财政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小碎、周统文
联系电话:186*****981
联系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3栋2单元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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