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技防城建设三期“123”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镇江新区技防城建设三期“123”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的委托,于2019年11月25日就镇江新区技防城建设三期“123”租赁服务项目,编号:ZJZCFS-(2019)公字第0383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镇江新区技防城建设三期“123”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ZCFS-(2019)公字第0383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新财采[2019]10-0017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总体需求
鉴于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原一期“123”社会面视频监控租赁服务即将到期,部分设备老旧,图像质量开始出现不稳定的现象。为此,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根据江苏省公安厅升级版技防城建设要求,对辖区内视频监控进行提档升级,以实现整体视频质量的提升,满足技防城建设需要;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采购预算:三年共计38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三、公开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镇江市政府采购网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9年11月25日上午9:30(星期一)
评标地点:镇江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新区大港赵声路398号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丁腊春 凌金平 张红廉 贾路路 赖夏涛(自出)
五、主要成交信息
5.1中标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5.2中标金额: *******元整(大写:叁佰捌拾万叁仟叁佰贰拾捌元整)
5.3中标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59号
5.4工期:90个日历天
5.5 售后服务
1、提供7*24 小时服务;
2、提供统一的一点故障申告处理和投诉服务热线;
3、按月定期提供运维报告;
4、前端点位室外设备每月需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室内设备每季度需进行一次现场巡检,对于影响显示效果的设备需安装设备故障时限进行处理,每天对录像回放进行巡检。
5、录像回放完好率按每路摄像机进行计算。
6、每路摄像机每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该路摄像机不支付当月服务租赁功能费。
7、当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的摄像机占总路数5%以上,当月全额服务租赁功能费不予支付。
8、当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的摄像机占总路数4%以上,当月服务租赁功能费按照全额服务租赁功能费的50%支付。
9、当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的摄像机占总路数3%以上,当月服务租赁功能费按照全额服务租赁功能费的80%支付。
10、除不可抗力外(战争、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设备供电、修路导致设备不可使用明确为非不可抗力原因。
11、乙方未在指定工期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直至按期完成施工验收,扣罚费用从甲方支付月租金中一次或分期扣除。延期3个月仍未完成施工验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6验收
1、项目完工后并试运行一个月后,由投标方向招标方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和验收报告。招标方收到验收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召集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不通过的部分由投标方进行整改,并由投标方再次提出书面验收,直至通过招标方验收。招标方和投标方在验收报告书盖章签字确认。
5.7备品与备件
1、投标人应根据招投标文件中方案、设备需求及服务需求等部分章节的需求制定其详细的备品备件方案,并详细说明备品备件的数量、放置地点、服务条款等内容。
5.8保密要求
1、在实施方案及日常维护中针对本项目实施内容制定保密措施并严格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项目实施前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相关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5.9付款条件
1、项目经采购人整体验收合格后按月度向乙方支付服务租赁功能费。乙方当月1日(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提供上月月服务租赁功能费结算清单(包括完好数量、故障情况报告、当月结算金额等),甲方书面确认,在其后的30个自然日内向乙方支付费用。
2、录像回放完好率按每路摄像机进行计算,每路摄像机每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或过车信息累计缺失18小时以上,该路摄像机不支付当月服务租赁功能费。
3、当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或过车信息累计缺失18小时以上的摄像机占总路数5%以上,当月全额服务租赁功能费不予支付。
4、当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或过车信息累计缺失18小时以上的摄像机占总路数4%以上,当月服务租赁功能费按照全额服务租赁功能费的50%支付。
5、当月录像回放缺失累计大于18小时以上(视频遮挡、场景变换、清晰度异常、条纹干扰、亮度异常、雪花干扰、画面偏色、画面冻结、获取视频码流延时视为缺失)或过车信息累计缺失18小时以上的摄像机占总路数3%以上,当月服务租赁功能费按照全额服务租赁功能费的80%支付。
6、除不可抗力外(战争、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设备供电、修路导致设备不可使用明确为非不可抗力原因。如因修路等原因导致设备不可使用乙方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终止该点位的服务,经甲方书面答复同意后,停止支付该点位的监控服务,停止服务当月甲方不支付该点位月租赁费用。
7、乙方未在指定工期内完成并通过验收,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直至按期完成施工验收,扣罚费用从甲方支付月租金中一次或分期扣除。延期3个月仍未完成施工验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8号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电话:139*****015
代理机构: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栋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137*****177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32000元整(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收取方式: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本公告公示期1天,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技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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