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云服务平台软件运维中标结果

旅游云服务平台软件运维中标结果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SJL-JZ********00004GKXMHT1

签订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签订日期:2019-11-25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1341号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需求的吉林省旅游云服务平台软件运维项目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JLSZC********2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小组评定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服务内容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
1弹性云主机vCPU:4核,内存:8GB,操作系统:Windows 2008R2/64位,数据盘容量:150G,公网总带宽:200M,订购时长:1年。208500170000
2景区视频监控平台维护升级(1)按照平台运营中实际需求,省内景区需新增或更替的摄像头接入旅游云平台;(2)手机客户端的持续升级,用于适配新上市的手机终端或手机操作系统的升级;(3)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的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应急平台视频对接的技术支撑。2115000315000
3六大平台现场运维支撑(1)六大平台包括应急指挥平台、产业监测平台、行业管理平台、协同办公平台、景区视频监控平台、客源地分析系统;(2)派驻人员常驻到旅游局现场支撑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包括软件平台系统巡检、故障排除、系统讲解、业务咨询以及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常驻人员2人,支撑时长1年;(3)派驻人员需业主面试认可。2419000456000
4产业监测平台运营(1)OTA网络预订数据;(2)吉林省各个城市搜索热度;(3)点评网站评论及评价数据;(4)3A及以上景区客流量数据;(5)旅游竞争力及就业拉动、产业效益数据;(6)产业监测报告4份:1月出全年、4月出冬季、7月出半年、10月出夏季。1390000390000
5客源地分析系统运营(1)吉林省搜索平台旅游行前搜索分析版块:自身及竞品搜索热度趋势数据;搜索关注点及搜索路径数据;OTA点击数据;搜索人群画像偏好数据;(2)吉林省搜索平台游客定位分析:客源市场数据;游客去向及路径数据;游客画像偏好数据;景区客流统计及预测数据。1420000420000

备注:本合同中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服务具体要求)以评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为准。

2.合同价格:1,751,000.00元,¥:壹佰柒拾伍万壹仟元整。

3.交货/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服务时间:合同订立后15天。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3.2交货/服务地点: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1633号)。

3.3交货/服务方式: 供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供方负责按需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并保证验收合格)。

4.付款方式

4.1供方交货/提供服务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财政付款:年初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3自行付款:本合同中总价款中由采购人自行支付的部分,采购人承诺无。

5.履约保证金

5.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银行保函等其他非现金的方式提交。

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账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5.3履约保证金由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

6.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7.合同补充条款:无。

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1本合同书;

9.2中标通知书;

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9.4供方的响应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9.5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9.6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9.7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

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需方:吉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供方: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税号:


标签: 项目合同 软件运维 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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