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第二食堂修缮改造中标结果
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第二食堂修缮改造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HHTC[CS]*******的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第二食堂修缮改造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招标图纸和投标价。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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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B0801 | 房屋修缮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项 | 国内 | ******* | *******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合计: | *******.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竣工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山北路75号;
4.3交付条件:本项目要求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2.施工完成后由四方验收,必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第二食堂修缮改造工程类采购项目。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 。2.工程专业: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3.合同工期:30日历天;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4.招标范围:原食堂地面地砖拆除、教室及食堂墙体拆除、天棚吊顶拆除、食堂钢屋架提升、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等;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 无 。5.工程特征: 建筑面积: 813㎡。 层数: 单层 ;檐口高度: 3.85m 。结构质式: 钢结构 。基础类型: 独立基础 。 装饰情况: 卫生间地面瓷砖、墙裙1800mm高瓷砖面、墙面天棚乳胶漆涂料、外墙乳胶漆 。混凝土情况: 现场搅拌混凝土 。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期次:1,6.1.2验收期次说明:本项目要求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2.施工完成后由四方(甲方、设计、监理、施工方)验收[明确哪四方],必须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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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30 | 合同生效后工期满10天且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工程任务完成整体的30%后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的30% |
2 | 30 | 工期满20天且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工程任务完成整体的60%后付至合同价的60% |
3 | 37 | 竣工结算后付至财审价的97% |
4 | 3 | 质保期到期后付清3%的质保金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三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将在货物全部保修期满一年后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工程竣工验收后保修满壹年。
10、违约责任
10.1中标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0.2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甲方代垫的,有权自行从合同价中予以扣除,且甲方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10.3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10.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整,甲方有权从合同价中扣除。逾期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价不予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的30%支付违约金,使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10.5工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超过竣工验收时间的,按第10.4条处理。乙方整改后,工程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不予支付,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价的30%支付违约金,使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10.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价不再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应按合同价的30%作为违约金付给甲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甲方有权按第10.6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玖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本项目需按进度进行白天和晚上连续加班(不得额外向采购人收取加班费),因在校内施工,乙方必须保证能够减少噪音及电焊的污染(需增加围栏和围挡),如因这些原因造成投诉导致工期延误(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本项目因在校内施工,乙方必须对建筑垃圾一天一清理。
甲方: | 福建海洋职业技术学校 | 乙方: | 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山北路75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948(自贸试验区内)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唐超凡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137*****500 | 联系方法: | 137*****94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044 |
签订地点: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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