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分复用设备中标结果

波分复用设备中标结果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波分复用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19-466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4日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19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5评标室

五、采购方式:询价

六、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价

1

根据象湖校区和龙子湖校区两校区信息化融合需要,结合两校区校园网络架构实际情况,购置两台波分复用设备对两校区互联线路进行升级

河南合众信泰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9号楼9层0901号

684980.00元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祝静思、赵珂、朱春平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计取10275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郑州市郑开大道76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张女士 孙女士

电 话:****-********

发布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附件:

1.成交清单:包括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波分复用设备

华为OptiXOSN 1800V

2

342490.00元



标签: 复用设备 学校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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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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