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二期云南省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建设项目A包光传输设备升级扩容部分”中标公示
云南省公安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二期云南省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建设项目A包光传输设备升级扩容部分”中标公示
云南省公安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二期云南省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建设项目A包光传输
设备升级扩容部分”的公示
云南省公安厅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二期云南省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建设项目A包光传输设备升级扩容部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为、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二期云南省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建设项目A包(光传输设备升级扩容部分)
2.采购内容及要求:各地市新增业务侧10GE光模块48个;各地市新增线路侧10GE光模块83个;网安总队传输设备板卡扩容1套;省厅与网安总队互联传输设备采购1套;传输设备交转直电源模块2套;省厅至地州新增OLA站点3套;地州科信机房至网安机房互联传输设备5套;省厅及16地州项目实施集成服务及运维驻场服务2人。
3.预算:9,946,150.00 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2019年11月25日,我厅组织五名专家对“国家禁毒大数据云南中心二期云南省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建设项目A包(光传输设备升级扩容部分)”进行单一来源论证,专家认为:本项目是在当前且在使用的公安信息网光传输设备上进行升级扩容,增加光传输设备板卡,提高光传输交换能力,并对相应的网管软件进行功能适配和扩充。为保证项目的延续性,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需继续由原设备提供商继续提供相应的扩容服务,且不存在其他合理替代。中通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本地华为波分设备的唯一授权商,本项目只能从其购买相应的升级扩容服务。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之第二条第(一)款第6点之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中通服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北京路605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俞凡云南省经济信息中心高工
2、余建坤 云南财经大学 教授
3、徐万成 云南省标准化研究院高工
4、赵昆云南省电子产品检验所 高工
5、夏锋昆明理工大学 教授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单位地址:昆明市西山区656号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4006-4009室
联系电话:****-********
云南省公安厅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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