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社(贵州日报报业集团)2019年度宣传合作中标结果

日报社(贵州日报报业集团)2019年度宣传合作中标结果


单一来源公告内容1、项目名称: 贵州日报社(贵州日报报业集团)2019年度宣传合作项目 2、项目编号: GZGG-******* 3、项目联系人: 朱工 4、项目联系电话: ****-******** 5、项目预算金额(元): ******* 6、单一来源类型: 服务 7、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祖晓军,钟羽,任艳 8、单一来源成交信息:
序号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地址主要中标内容中标金额(元)
1贵州日报社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372号详见采购文件*******
9、采购人名称: 中共贵阳市白云区委宣传部
    联系地址:贵阳市白云区行政中心南楼3楼322室 项目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 10、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硅谷特检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科一号A栋5楼 项目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11、开标时间 2019-11-25 00:00:00 12、开标地址: 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观山湖区中天会展中心soho办公区G座) 13、采购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在贵州省级机关党报上、及网络媒体上对白云区经济社会文化等发展中取得的新成就新亮点等方面的宣传报道,营造更有利于白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舆论氛围,传递白云好声音。 1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凡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应当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可以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贵州日报社是专业从事宣传党的政策、新闻报道、刊发稿件、宣传等服务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综[2016]53号文件规定,可以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由于本项目以省级党报《贵州日报》为重点刊发系列稿件,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地对白云区在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的工作措施、工作亮点以及取得的成绩进行宣传。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不适合由私营企业承担相关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贵州日报社承担服务。 3.因该项目实施中涉及的新闻媒体需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法规宣传的准确性,针对性、精准性,而《贵州日报》是中共贵州省委机关报,是全省最具影响力最权威的综合性党报,担负着宣传党的政策、报道贵州发展改革新情况新经验的任务,有很强的指导性与可读性。是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唯一单位,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项目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贵州日报社承担服务。 15、ppp项目: 否 16、代理机构收费内容(无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填无,收费金额填0)
      • 收费标准:
        ? 参考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等文件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1.82万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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