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质量检查)中标结果

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质量检查)中标结果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浦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伟志股份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23]HXHY[GK]*******的漳浦县农村地籍房屋调查项目(成果质量检查)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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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904测绘服务伟志股份公司1国内**************伟志股份公司按照标文件要求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捌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签订合同后,根据各调查单位农村地籍房屋调查项目进度提交成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福建省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28号 ,业主指定地点为准;

4.3交付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67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等文件的工作要求,为保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质量,开展漳浦县辖区内的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的质量检查验收。工程规模:漳浦县(除杜浔镇、古雷镇以外)的农村地籍房屋调查范围成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检查完成辖区内各调查单位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成果质量,提交质检报告,配合完成县级自查报告。 配合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各作业单位完成通过漳州市级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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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30签订合同之后,提交项目检查技术设计书,并建立验收模板数据,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60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漳浦县农村地籍房屋调查工作全部验收结束,支付合同金额的60%
310漳浦县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与不动产对接入库运行满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1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协助乙方收集本项目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协调各方关系,保证乙方工作人员顺利入场。(2)若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则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与乙方进行结算,并赔偿乙方由于项目前期投入的损失。(3)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成果的,需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5)甲方主动终止合同时无权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款。10.2乙方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死亡安全事故或特大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技术标准 (1)《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2)《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2000)(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4)《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4】101号)(5)《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6)《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16】217号)(7)《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6】399号)(8)《龙岩市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测量精度检测实施办法(试行)》(龙国土资【2017】650号)(9)《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文);(10)经批准的项目技术设 计书和项目实施方案;(11)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和相关政策文件(更新技术规范和要求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14.2 工作内容及要求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检查验收项目的主要内容是依据相关规程、规范、技术设计书等要求对漳浦县农村地籍房屋调查项目的文字成果、地籍房屋测量成果、权属调查成果、图件成果、数据库成果、档案资料成果等所有成果进行检查验收评价,形成质检报告;配合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完成县级自查报告;配合漳浦县自然资源局、各调查作业单位完成并通过漳州市级验收等。具体检查验收要求包括:(1)文字成果资料检查(2)地籍房屋测量成果资料检查(3)权属调查成果检查(4)图件成果资料检查(5)数据库成果检查(6)档案资料检查14.3 成果资料(1)检查验收技术设计书(2)成果质量检查报告(3)检查验收过程记录(4)精度统计报告(5)按上级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成果 以上所要求提交的资料均包含纸介质文本和电子数据文档。 14.4 保密要求(1)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测绘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对检查使用的软件、测量仪器和设备的存储器按保密规定保管或脱密处理。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乙方负全部责任。(3)本次检查的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漳浦县自然资源局。未经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及给第三方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合同最终以纸质为准。


甲方:漳浦县自然资源局乙方:伟志股份公司
住所:漳浦县漳浦宾馆综合楼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志谋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33*****56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晋江支行
账号:账号:****************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查 质量 房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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