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广西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1-7-20
广西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8〕948号文批准建设。此次招标为该项目房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公路项目房建工程评标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F1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拟中标价:********.00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F2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拟中标价:********.00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F3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拟中标价:********.00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F4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拟中标价:********.00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2004〕第1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
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对于不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的投标人,招标人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后开始受理投标担保退回手续;对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后备中标候选人,招标人自合同签订后(或投标有效期满后)开始受理投标担保退回手续。投标保证金退款需要向招标人出具如下资料:①《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一份(复印或传真件均可,格式如下);②招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复印或传真件均可);③原汇款单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可;④预先开具的已收到招标单位退款的收款收据(原件),投标人将上述四份材料送(寄)至招标人招标部门经办人处(经办人:卢女士****-*******,联系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10楼1001室,邮编:530021)。招标人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确认后,即可通知财务部门将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汇至投标人基本账户内。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格式) 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兹有(投标单位全称)申请退还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 退款信息如下(请确保与缴款时的相应基本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户名全称: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请予以办理退款。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高投公司领导意见: | 高投公司总会计师意见: | 高投公司财审部意见: |
高投公司工程部意见: | 招标部门所属公司领导意见: | 招标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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