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闲置与低效利用土地资源调查与再开发规划合同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闲置与低效利用土地资源调查与再开发规划合同公告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闲置与低效利用土地资源调查与再开发规划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1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19-11-01 ——2020-04-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合同的时间:中标之日起至2020年4月底 履行合同的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方式:乙方负责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4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初步成果通过审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00,说明:项目入库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华瑞支行(长沙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果类型 1.调查成果 (1) 以区县为单元的闲置与低效用地调查专项报告(简称专项报告)。 (2) 以区县为单元的闲置与低效用地宗地信息台账。 (3) 以区县为单元的闲置与低效用地数据库。 (4) 长沙市六区一县汇总成果。 2.规划成果 以区县为单元的闲置与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简称专项规划) (二)成果要求 1.专项报告和专项规划应包括文字、表格和图件。 2.数据库建设应满足“一张图”管理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项目全部完成并入库后,经甲方审核通过,付清余款。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乙方编制文本,数据录入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标准; 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该项目费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提交的成果资料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2.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成果; 3.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将合同所列项目或部分工作内容转包给第三方。 7.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文本编制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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