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化材院唐群委太阳能电池仪器中标结果

学院化材院唐群委太阳能电池仪器中标结果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学院

乙方: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XJ]*******-1的龙岩学院化材院唐群委太阳能电池项目仪器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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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A********物理光学仪器氙灯光源(核心产品)1国内3350033500北京泊菲莱CHF-XM500
11-2A********容器清洗机械等离子清洗机1国内4980049800东信高科TS-PL05
11-3A********动平衡机光学平台1国内4000040000连胜POT-P-MOT-F30-15
11-4A********原料混匀机高精密均胶机4国内987539500雷博EZ4
11-5A********工业电热设备(电炉)加热台4国内24509800鑫诚JR-1515BTG
11-6A031105木材干燥设备除湿机3国内28608580多乐信DR1382L
11-7A********电化学分析仪器电化学工作站、电脑主机、电脑显示器、打印机2国内61400122800辰华、启天、联想、HPCHI660E、M425-D212、TE24-10、HP1136
11-8A********物理光学仪器紫外可见光吸收光谱仪1国内4000040000上海元析UV8000A
合计:34398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叁仟玖佰捌拾元整(¥3439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学院;

4.3交付条件:合同约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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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
195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货款的95%
25余款于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3%。说明:1、我公司按中标(成交)金额的3%缴交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收货或不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市政府采购办协调处理,若造成乙方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5%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3、 乙方不能如期交付货物的,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乙方应偿付该货物款5%的违约金,同时涉及到的部分终止履行。 4、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向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裁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龙岩学院乙方:福建省科学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东肖北路1号住所:福州市杨桥东路5 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秀莲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曾长锋
联系方法:158*****903
联系方法:158*****16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建省分行
账号:账号:4273 5835 7914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货物 仪器 太阳能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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