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与应用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与应用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与应用系统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03日17:05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9年10月23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12月02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张寅, 李斯强, 王坤勇, 郭全兵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明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602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甘南路31号第一单元23层23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602 | ||
附件: | |||
附件1 | 签章电子卷宗文件-修改1-********.pdf |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与应用系统项目中标公告
受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委托,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与应用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电子卷宗管理与应用系统项目
2.项目编号:ZFCG-XH-2019-211
3.隶属品目: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4.隶属行业: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中标信息
1.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厂家 | 数量 | 投标单价(万元) | 投标总价(万元) | |
1 | 阅卷工具 | 阅卷工具软件V2.0 | 华宇 | 1 | 43.2 | 43.2 | |
2 | 文字识别引擎 | 华宇OCR通用光学字符识别系统V2.0 | 华宇 | 1 | 70 | 70 | |
3 | 卷宗材料自动归目 | 卷宗材料自动归目1.0 | 华宇 | 1 | 40 | 40 | |
4 | 律师异地阅卷工具 | 定制开发 | 华宇 | 1 | 40 | 40 | |
5 | 数据库管理系统 | Artery baseV3.6 | 华宇 | 1 | 4 | 4 | |
6 | 应用中间件 | TasV2.7 | 华宇 | 1 | 4 | 4 | |
报价合计(万元):大写:201.2 |
2.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金额: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8号楼21层C2301、C230 | 201.2 |
3.本项目招标(或采购)公告日期:2019-10-23 16:29:05
4.中标日期:2019-12-02
5.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实现阅卷工具辅助承办人实现对案件卷宗及文书的快速定位浏览,阅卷笔录制作,卷宗批注、表单审查以及示证提纲梳理等辅助功能,提高承办人阅卷效率,实现案件审查规范化;实现自动归目利用ocr识别、图像识别、机器学习等技术,将案件受理时接收或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纸质案卷材料依托数字影像、文字识别等技术制作而成的电子文件,根据卷宗目录规则,将电子材料自动排版、归类和入卷支持智慧检务的其他应用;实现律师远程异地阅卷的功能。交货时间:中标之日起30日内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寅,李斯强,王坤勇,郭全兵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明阳
2.联系方式:176*****602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文永139*****24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街道甘南路31号第一单元23层2303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明阳176*****602
七、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八、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九、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或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一、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鑫禾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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