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中标结果
《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中标结果
受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公交集团分月采购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交集团分月采购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
二、采购人: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王忠云 电话:****-*******
三、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建管大厦14楼
联系人:徐丽霞 电话:0555-*******
四、项目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5日
六、定标日期:2019年12月2日
七、成交供应商及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方亦副日用百货商店
成交金额:122010元。
八、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告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九、异议处理: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江东控股集团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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