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中标结果

《公交集团分月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中标结果

受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就《公交集团分月采购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交集团分月采购物料用品、车辆卫生随车工具等采购

二、采购人:马鞍山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王忠云 电话:****-*******

三、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西路建管大厦14楼

联系人:徐丽霞 电话:0555-*******

四、项目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5日


六、定标日期:2019年12月2日

七、成交供应商及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方亦副日用百货商店

成交金额:122010元。

八、公告时间: 公告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告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九、异议处理: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江东控股集团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具 随车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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