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电子政务外网“点到面”中标结果
市电子政务外网“点到面”中标结果
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点到面”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拟对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点到面”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点到面”项目 二、采购人: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采购预算:770.215067万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依照《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网络保通工作实施方案》(藏政办发〔2018〕780号)文件,我区电子政务外网以“购买服务”方式承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动公司)中标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电子政务二期项目。为落实《关于加快完成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延伸建设和网络保通及“点对面”建设工作的通知》(藏经信发〔2019〕59号)文件精神,现需在原有的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二期项目的基础上打通网络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后一里,并进行数据对接。本次项目建设涉及200余家单位,621个点位到面(各科室)的建设。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二期项目建设是通过租用西藏移动公司网络链路和各移动IDC机房数据汇聚点承载各个单位的政务服务等相关业务,而本次“点到面”覆盖项目是在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二期的传输链路基础上实现。由于一是移动公司采用专用的独立IP段、PTN传输技术和建设点位资源,具有技术和资源的唯一性;二是本期项目所有末端设备需要与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二期项目兼容,并最终进行数据对接,确保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张蓝图”,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根据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我区电子政务外网以“购买服务”方式承建,而支付服务费用的唯一标准为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保通率。移动公司作为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二期中标单位即服务提供方,需要对保通率负全责,因此从运维角度已具有唯一性,为确保支付服务费用的可操作性和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因此本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六、专家论证意见 郭彪:根据《西藏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网络保通工作实施方案》中国移动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中标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电子政务二期项目。其原因是移动公司独有的IP及PTN传输技术和建设点位资源,具有技术和资源的唯一性,其二是项目所有末端设备需要与电子政务外网一、二期兼容和数据对接,对保通率负全责,也只有其唯一性,因为电子政务外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承建,对于技术和资源、保通率均为唯一性,并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提供服务与承建。 黄飞虎:项目建设是在原有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和二期项目的基础上打通网络层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后一里,实现数据对接。项目与承建的各单位原有的政务服务等相关业务关联密切,并依赖于租用的IP、PTN资源,具有技术和资源的唯一性。为确保项目的延续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唐伟:拉萨市电子政务外网“点到面”项目是电子政务外网的延续性项目。需要用到移动公司独有的IP、PTN传输技术和建设点资源,具有技术和资源的唯一性,且需要与一、二期数据进行无缝对接,只能从该公司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可以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进行采购。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 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139号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本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组由三人组成,分别是:郭彪(西藏自治区环保厅/主任工程师)、黄飞虎(西藏自治区地勘局/高工)、唐伟(西藏自治区质监局/工程师)。 九、公示期: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异议内容等)向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拉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人: 拉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旦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拉萨市当热中路19号 监管部门:拉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拉萨市江苏路32号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
招标
|
西藏立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西藏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