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C20191786_0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创业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入围采购B2019创业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合同公示
DZC20191786_03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创业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入围采购B2019创业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合同公示
项 目 编 号:DZC********
计 划 编 号:ZCB********
甲 方: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乙 方: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大庆市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创业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入围采购B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_********_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以下简称“服务”)。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表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履约期限 | |||
---|---|---|---|---|---|---|---|---|---|---|
2019创业贷款业务经办银行项目采购 |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创业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入围采购B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标准。 | 项 | 1 | 0.00 | 0.00 | |||||
合计 | 零元整(0.00元) |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能够严格执行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
能承办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包括人社部门担保及借款人房产抵押和存单质押的创业担保贷款。
能承办人社部门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政府只贴息,不提供担保。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或谈判文件为主)
中标供应商应提交5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提交给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履约保证金提交后合同生效,项目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且我中心财务收到符合退款要求的全套资料后两周内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第五条 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六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鉴证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法定代表人:田震
授权委托代理人:赵颖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63311
签订地点:大庆市政府
签订日期:2019-11-28
乙方: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行街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子权
授权委托代理人:安军伟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163311
开户银行: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3
签订日期:2019-11-27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0031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
签订日期:201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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