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服务(QZZC2019-G3-10001-GXZZ)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服务(QZZC2019-G3-10001-GXZZ)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11月13日就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服务(QZZC2019-G3-10001-GXZZ)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社会资本,确定中标运营公司,由其垫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及投入新能源汽车用于分时租赁业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为准。

服务期限: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5年(其中,充电桩:在2019年12月20日前建设安装好充电桩,并通电投入使用;租赁服务:投入50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自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5年)。

三、公告日期及媒体:于2019年11月1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发布公告。

四、开标日期:2019年12月3日

评标地点: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308号远辰.金湾蓝岸1号楼7层701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余光景、梁文、严智、钟微峰、王金龙(业主评委)

五、定标日期:2019年12月4日

六、成交信息:

1、成交候选人名称:广西国信中联汽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交候选人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望州路北一里195号3栋第一层第2间铺面

3、成交金额:玖佰万元整(¥*******.00)

4、服务地点:广西钦州市

七、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服务类费率标准计取,按包干价计算。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

八、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

联系人:罗科长;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安州大道308号远辰.金湾蓝岸1号楼7层703室

联系人:莫工;电话:0777-*******传真:0777-*******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钦州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中正金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 月 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租赁 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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