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安阳市高新区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中标公告
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安阳市高新区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中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高新区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 | ||||||||||||
二、采购项目编号:安开财公开采购-2019-7 | ||||||||||||
三、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3.1项目概况:第一阶段:将杜官屯、小马屯、魏家营、牛房、十里铺5个村作为调查试点,优先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数据后总结调查工作经验,为后续调查工作奠定基础;第二阶段:对王官屯、小官庄、北小庄、张七里店、后营5个村进行调查;第三阶段:对三里屯、前张村、小吴村、郭吴村、大定龙5个村进行调查。主要内容是以全省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调查成果为基础,开展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权籍信息调查;对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调查成果以外,新增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地上房屋开展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籍情况。利用信息化技术,叠加整合获得的房屋权籍信息、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权籍)信息,形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籍信息。 3.2、项目地点: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 3.3、服务期限: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外业调查工作80%,2020年4月前内外业工作全部完成,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河南省有关技术要求,确保通过国家、省级核查验收。 3.5、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对高新区15个村庄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 工作内容:主要内容为集体土地地上房屋权籍调查、房地一体补充调查、存量数据库整理、存量登记档案整理、新存量数据库建设、纸质档案数字化、补充权籍调查资料等内容,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及农村房屋不动产数据质检、验收等工作,含调查所产生的会务费、宣传费、培训费、设备购置费、办公费、差旅费、学习费及不可预见费等相关费用。 | ||||||||||||
四、评审日期:2019年12月03日 | ||||||||||||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2日 | ||||||||||||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七、中标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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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
刘松涛、郭庭生、胡瑞芬、王卫红、袁疆鹏(采购人代表) |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 ||||||||||||
参照国家标准,由中标人支付。 | ||||||||||||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19年12月04日 至 2019年12月05日 | ||||||||||||
十一、其他 | ||||||||||||
工期: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外业调查工作80%,2020年4月前内外业工作全部完成,实现不动产登记全覆盖。 项目地点: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十二、联系方式 | ||||||||||||
1. 采购人:安阳市国土资源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地址:安阳市黄河大道 | ||||||||||||
联系人:张芳瑜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南段成翔电器二楼 | ||||||||||||
联系人:白鑫 | ||||||||||||
联系方式:177*****148 | ||||||||||||
发布人:路侠 | ||||||||||||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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