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机关节水建设(二次)中标结果

水利局机关节水建设(二次)中标结果

安庆市水利局机关节水建设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水利局机关节水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G-AQ-2019-657 AQZB-2019-084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

开标日期:2019年12月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慧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91号7号楼二层B01室

成交金额:39.8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机关节水建设服务;398000.00元。

磋商小组名单:何小华、汪卫中、方静、程松芽、朱义清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水利局

地址:安庆市沿江东路11号

联系人:史剑伟

电话:****-*******

招标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

项目负责人:韩友华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无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9124日至2019125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0556-599115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一)企业认证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二)人员证书

1、项目负责人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

2、技术负责人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

(三)业绩

1、宁夏固海扬水干渠量测水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标段

2、河北省高碑店市201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3、吴忠市利通区农业综合开发扁担沟(三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七标段:安装泵站自动化设备)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节水 机关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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