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就聘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项目(二次)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谈判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聘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项目(二次)zzhn-2019-265-1
二、采购编号:zzhn-2019-265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发出日期:2019年11月28日
四、谈判评审日期及地点:
日期:2019年12月4日9时30分
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五、谈判小组名单:李雯、马千惠、吴锐锋
六、包号、采购内容简要说明、工期、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包号:一。
采购内容简要说明:本项目为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单位。
工期(服务期):一年
成交人名称: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唐宫西路交叉口东北角汇金中心712室
七、成交金额:肆万玖仟捌佰元整(¥49800.00)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九、公告媒体:《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公告期: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6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 称: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8号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总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及电话: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大曌国际5号楼1单元3101室
联系人:张先生 (工号:Lyszfcg2004) 李女士(工号:Lyszfcg2005)
邮 箱:zzgjzbdl@163.com
十五、附: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项目(二次)谈判文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5日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项目(二次)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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