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崎再生水厂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高崎再生水厂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的中标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适用于资格预审项目)
1. 招标条件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 E****************001 (招标编号)的 高崎再生水厂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高崎再生水厂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及配套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厦发改生态函[2019]47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水务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高崎再生水厂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
2.2.建设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 ;
2.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收集蔡坑片区及湖边水库应急处理站污水,并互连互通至高崎污水厂,建设内容:(1)蔡坑泵站由15万立方米/日扩建至19万立方米/日;(2)蔡坑泵站位于金泰路东侧原有DN800出水压力管,原管位翻建至DN1200,长度约1.0km;(3)新建蔡坑泵站至五缘湾调蓄池污水压力管,管径DN1000,管道长度约1.2km;(4)湖边水库截流泵站由3万立方米/日扩容至5万立方米/日;(5)新建五缘湾调蓄池至高崎污水处理厂污水压力管,管径DN1200,管道长度约6km。(6)鼻子沟截流泵站扩容至5.0万立方米/日,新建泵站至高崎东线进水主干管转输管道,管径DN800,长度约100m。(7)新建海滨泵站至高崎东线进水主干管转输管道,管径DN800,长度约100m。(8)新建枋钟路与环岛干道交叉口污水压力管高位池(预留墩上泵站接入) ;
2.4.投资总额: 23120.21 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 18292.56 人民币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资估算、概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并提交相关资料等。最终内容以发改立项批复为准 。
2.5.2.内容: 2.5.2.1 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
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
2.5.2.2 工程测量: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地形、综合管线、施工过程中土方方格
网测量等工程测量;
2.5.2.3工程物探:查明工程范围内现状地下管线及埋藏的河道、沟浜、孤石、溶洞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等;
2.5.2.4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配套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等专业工程。
2.5.2.5 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等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配套建筑物、构筑物及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等 (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 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 ②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土工实验室设立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执行) 资质;
3.2.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给水排水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包含单座规模≥10万立方米/日污水泵站(或污水泵房)的排水工程 ;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5.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10-13 至 2019-10-18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5.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
6. 评标办法
6.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元 。
8.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9-10-23 09:00:00 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 4 层 C 区 信息发布大厅(云顶北路 842 号) ;
8.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8.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8.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 费用
9.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8292.56万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571.35万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9.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 2777-2779 号市政大厦
邮编: 361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沈灿辉
招标代理机构: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层
邮编: 361102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庄杰波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帐户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招标编号为E****************001,该工程设计招标于2019年11月01日
依法公开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现将中标候选人及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投标的主要内容;
标段:高崎再生水厂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
投标的主要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
研究总院(集团)有
限公司,福建省三明
地质工程勘察院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建材福州地质
工程勘察院有限公
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福建省水文地
质工程地质勘察研
究院
投资额(万元)23120.21 23120.21 23120.21
设计取费 (元)*******.0*******.0*******.0
勘察取费 (万元)
勘察费:按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取,并按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25%计
取勘察费。最终结算
费用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
勘察费为准。 测量
费(含地下管线测量
费):按国家发展计
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取,并按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勘察费:按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取,并按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25%计
取勘察费。最终结算
费用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
勘察费为准。 测量
费(含地下管线测量
费):按国家发展计
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取,并按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勘察费:按国家发展
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取,并按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25%计
取勘察费。最终结算
费用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
勘察费为准。 测量
费(含地下管线测量
费):按国家发展计
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
程勘察设计收费标
准》计取,并按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10%计
取测量费。最终结算
费用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
测量费为准。 岩土
工程设计费: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建设
部 2002 年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计取,并按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
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
准通知(厦财建
【2006】11 号)的
要求下浮 20%后再下
浮 15%计取设计费。
工程物探费:按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 2002 年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
11 号)计取。上下
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5%。最终勘察费、
测量费、岩土工程设
计费和工程物探费
以厦门市财政审核
中心审核后的费用
为准。
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10%计
取测量费。最终结算
费用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
测量费为准。 岩土
工程设计费: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建设
部 2002 年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计取,并按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
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
准通知(厦财建
【2006】11 号)的
要求下浮 20%后再下
浮 15%计取设计费。
工程物探费:按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 2002 年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
11 号)计取。上下
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5%。最终勘察费、
测量费、岩土工程设
计费和工程物探费
以厦门市财政审核
中心审核后的费用
为准。
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10%计
取测量费。最终结算
费用以厦门市财政
审核中心审核后的
测量费为准。 岩土
工程设计费:国家发
展计划委员会、建设
部 2002 年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计取,并按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
会关于调整厦门市
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
准通知(厦财建
【2006】11 号)的
要求下浮 20%后再下
浮 15%计取设计费。
工程物探费:按国家
发展计划委员会、建
设部 2002 年颁发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
费标准》以及《厦门
市财政局、厦门市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关
于调整厦门市财政
性投融资项目勘察
设计费付费标准通
知》(厦财建【2006】
11 号)计取。上下
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基础上再下浮
15%。最终勘察费、
测量费、岩土工程设
计费和工程物探费
以厦门市财政审核
中心审核后的费用
为准。
设计工期(日历日)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
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
计周期内,勘察人收
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详细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
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
计周期内,勘察人收
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详细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
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
计周期内,勘察人收
到发包人通知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详细
勘察并提交勘察报
告。
勘察并提交勘察报
告。
勘察并提交勘察报
告。
项目设计负责人
姓名:陈谷
证书编号:
18C*******
姓名:蒋启华
证书编号:
CS********5
姓名:汤凤
证书编号:*******
二、投标被否决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原因:
投标人名称废标依据
无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奕林 ;苏韩敏 ;马金辉 ;游晓毓 ;陈始东 ;沈绍婷 ;郑舒昀 ;冉
兴明 ;江鹭峰 ;
四、公示时间: 2019 年 11 月 02 日至 2019 年 11 月 05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
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沈灿辉 联系人: 庄杰波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159*****128
联系地址: 厦门市云顶中路 2777-2779 号市政大厦联系地址:厦门莲岳路 189号武夷
工贸 3号楼 3层
中 标 结 果 公 布
招标编号为 E****************001 的高崎再生水厂东片区污水主干管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已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的中标情况公布如下:
中标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地质工程勘察院
投资额
(万元)
23120.21
设计费中标价
(元)
*******.0
设计工期
(日历日)
初步设计:30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50日历日
勘察测量:包含在设计周期内,勘
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30日历日内
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项目设计
负责人及证书
编号
姓名:陈谷
证书编号:18C*******
勘察费
勘察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
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
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25%计取勘察费。最终结算费用
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勘察费为准。 测量费(含地下管线测量费):按国家发展计划
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
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
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10%计取测量费。最终结算费用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
后的测量费为准。 岩土工程设计费: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
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
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 号)的要求下浮 20%后再下浮 15%
计取设计费。 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
收费标准》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
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 11 号)计取。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 20%基础
上再下浮 15%。最终勘察费、测量费、岩土工程设计费和工程物探费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
核后的费用为准。
招标人:厦门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