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关于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本级)新财行20190562号广电低保调整为政府采购指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关于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本级)新财行20190562号广电低保调整为政府采购指标。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
二、 采购项目名称: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本级)新财行********号广电低保调整为政府采购指标。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03055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自行组织
五、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 定标/成交日期:2019-12-05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本级)新财行********号广电低保调整为政府采购指标。 | 广电低保工程 | 1 | 新昌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306000元 | 新昌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5G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卢孝来,潘超英,周建均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新昌县江滨中路280号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广播电视总台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鲍莲莲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87/201911/1174bbcf-56ff-41ac-aad1-03c49218eedd">广电低保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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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电 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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