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东莞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范围项目成交公告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东莞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范围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范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行政区域东莞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05日17:2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9日成交日期2019年12月05日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莫振轩、莫璐茵、王水平
总成交金额¥96.83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松山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水平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 ****-********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的委托,就“东莞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范围项目”项目(项目编号:0832-SFCX19DG330C)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832-SFCX19DG330C

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范围项目

项目联系人:梁锡恩

联系方式:****-********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莞市松山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水平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锡恩 ****-********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0832-SFCX19DG330C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9日

成交日期:2019年12月05日

总成交金额:96.834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成交金额(万元)
1广东筑奥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东莞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内6号96.834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5251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25.2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成交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服务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伍仟元整。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振轩、莫璐茵、王水平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推行城市综合管理模式,将园区区划成14个网格管理单元(松山湖区域9个片区,生态园区域5个片区),将每个网格单元的各项城市管理服务整合成一个综合标,向社会购买服务,服务外包的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养护、环卫保洁(涵盖整个片区的牛皮癣清理、违规偷盗垃圾清理等内容)管养工作。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湖滨湖2片区城市综合管理增加面积相关服务,共132650.5 m2,管辖绿化面积132650.5 m2,具体参数见《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概况表》。最高限价为:968348.64元。

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概况表

路段(区域)名称

面积

养护级别

最高限价

(元/㎡.年)

每月养护费(元)

备注

犀牛陂排渠北岸绿化

132650.5

二级保洁

7.3

80695.72

犀牛陂排渠北岸人工湖

5980

/

犀牛陂排渠河道面积

42602

小计

80695.72

80695.72

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合同期内费用总计(元)

968348.64

二、招标范围

(一)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绿化养护招标范围

1、片区内公共绿地的绿化养护和荒地的薇甘菊防治清理、“除四害”等相关工作。

包括:修剪、施肥、浇水,除虫、绿地保洁、草地铺沙平整(必须用疏草机对草地进行疏草);老化、病死、荫死及所有不明原因缺失的苗木、地被的的复壮、补植等(包干在绿化养护费里面,不另行计费);死苗要求及时清理,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绿地乱张贴(涂画)和乱拉挂清理、除“四害”、日常巡查等;原有时花地段时花的换种、养护和管理(包干在绿化养护费里面,不另行计费);利用高空升降作业车对阻挡市政指示牌、路灯、高压线等市政设施的乔木进行修剪及相关安全隐患的清除;绿化设施的维护,如洒水车及喷灌系统等绿化设施的损坏维修、被盗包换;绿化修剪出来的残枝、草渣严禁焚烧,要求在自有的苗圃内堆肥,并适时施回绿地,结合有机肥的施放,恢复地力;片区内荒地或林地上的薇甘菊的防治清理、除“四害”等工作(包干在绿化养护费里面,不另行计费)。

2、绿地看管工作。

中标人派专人对合同范围内的绿化及设施加强日常巡查看管,发现破环绿化及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并要求破坏方恢复或索赔,遇到非法施工挖掘绿化第一时间制止并报城管分局协调处理,未发现的,一切恢复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环卫保洁招标范围

1、包括双向主车道、辅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闲置地等的环卫清扫、保洁、洒水及下水道口、雨水井口清淘、喷药杀虫消毒;

2、片区范围内的所有“牛皮癣”清理,如:公交停靠站设施、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各类指示牌、果皮箱、沿路护栏(桥栏)、灯柱、围墙、围挡、闲置地等“乱张贴”的清洁和清理;

3、园区所有路段果皮箱的日常更换、清理、清洁和维护(含更换垃圾袋)。(各道路保洁面积见上述《各地段保洁面积确认表》)

4、负责收集园区各小区内电子废弃物回收箱内电子废弃物(每日一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

5、气候灾害、交通突发事件处理、清理。

6、片区范围内的所有偷倒垃圾的治理,包括巡查、协助执法、偷倒垃圾清理、清洗。

7、保证服务质量达到前述表格保洁等级的要求,保洁等级标准按《东莞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本招标文件要求。

8、监督园区公厕管养单位,及时向甲方反映公厕管理运作情况。

9、监督园区生活垃圾收运服务单位,及时向甲方反映园区生活垃圾收运运作情况。

三、服务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诺按下列要求、标准、指标提供服务。所列要求、指标为服务的最低要求,若提供服务达不到下列任一项要求,可认定为违约行为。

1、绿化养护管理、道路的清扫和保洁按以下《松山湖(生态园)综合城市综合管理模式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严格执行

序号

环卫清扫保洁的要求

1

加强片区的巡查,发现道路上工地泥头车撒泥或工地垃圾及时清除,如发现撒泥车辆立即举报。

2

突击清洁任务,根据业主要求,一个小时内调动人手完成临时的清洁任务。

3

对果皮箱每天按时清掏,保持外观清洁;损坏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维修。

2、机械及设备和办公场所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10吨洒水车配备1台,车龄年内,投标时提供车牌号,一旦中标,承诺投入使用的车辆不得更改并保持在良好运行状态,直至服务期完成;剪草机:一级养护,每3万㎡配2部;二级养护,每5万㎡配1部;打药车,每20万㎡配1部;巡查车1台(管理专用车);清理牛皮癣机1台;具有足够的剪草机、疏草机、修边机、打孔机、打药机、绿篱机、新型手推密闭垃圾收集车及铲、扫把、除“四害”工具等养护机械设备。

宿舍及库房按每人5㎡建设标准配置。配备彩色打印机复印,网络等,小型会议桌等,足够大的屯放机械、物资的仓库、停车场所等。

3、人员(管理人员、司机、绿化养护工人)要求

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1名,资料员1名,符合作业要求的司机不少于2名(提供人员花名册),绿化养护工人不少于16人,环卫工人不少于3人。必须严格按《人工清扫及机扫数量达到市定额标准》配备人员(提供人员花名册),其他人员参照《松山湖(生态园)综合城市综合管理模式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配备齐全。

4、其他要求:

  • 中标后,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须按上述要求备好相关的人员和设备,交甲方检查确认。
  • 中标人在每月10日前必须发放上个月员工工资。
  • 中标人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险种。
  • 如有紧急或重要任务的,中标服务单位必须无偿承接和服从招标单位的工作安排,包括跨区域的工作任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承诺均具有法律效力,若其中标需按其承诺的内容实施绿化养护,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其承诺内容所产生的费用。

四、服务期限

1、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绿化养护服务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9月15日共14个月15天。

2、环卫保洁服务期限: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8月15日,共13个月15天。

五、最高限价

(一)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绿化养护、环卫保洁最高限价

路段(区域)名称

面积

养护级别

最高限价

(元/㎡.年)

每月养护费(元)

备注

犀牛陂排渠北岸绿化

132650.5

二级保洁

7.3

80695.72

犀牛陂排渠北岸人工湖

5980

/

犀牛陂排渠河道面积

42602

小计

80695.72

80695.72

滨湖2片区增加面积合同期内费用总计(元)

968348.64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甲方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费用;每月养护费须经甲方现场考核评分,根据《松山湖(生态园)综合城市综合管理模式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评分结果有否须扣除罚款的情形和合同的约定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乙方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管理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松山湖(生态园)综合城市综合管理模式管理标准及考评办法》

序号

总分

分项

考评

项目

小项分值

考评内容

扣分标准

1

投入

100分

人员

配备

50分

1、绿化养护:绿化工人按每7500㎡绿化养护面积配备1人。

2、环卫保洁:按每7000平方米环卫保洁面积配备1人。

4、管理技术人员:必须按合同规定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不得在他处兼职,配备园林等相关专业人员,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技术,其中至少一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

每月实施不定时核查,工人、保安人员每少一人扣0.5分,技术人员没少一人扣3分,本项扣完为止。

2

机械

设备

工具

20分

  1. 乙方必须配置以下数量设备供本区专用,合同期间不得离开服务区域:管理巡查工作车(皮卡)1台,绿化专用10吨以上洒水车1台;(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达不到本项,每少一辆扣2分。

3

10分

2、乙方须配备足够数量以下设备和工具,以供随时调用:农药喷洒车、剪草机、抽水机、湖面清洁艇、疏草机、修边机、打孔机、打药机、绿篱机、人行道清扫机、人力密闭垃圾收集车及铲、扫把、除“四害”工等。

达不到本项,甲方要求作业需要相关设备而乙方无法及时提供,或无法足量提供的情况,每发生一次扣1分。

4

基地

建设

20分

乙方应在进场三个月内自行建好管理基地,基地建设符合规划、土地管理的有关法规。基地应在辖区范围内或附近,应有:

1、办公用房及办公设备(≥200m2)。

2、有肥料、农药仓库(≥200m2)。

3、设备维修场所停车场、洗车设施(≥500m2)。

4、有备用苗木苗木苗圃(≥1000m2)。

达不到1~4项,每项扣5分。

5

投入100分

(绿化)

绿地

保护

5分

养护单位有义务保护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及时制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及时报甲方执法部门。

每发现一处,扣0.2分。

6

2分

经城管分局批准临时占用的绿地,有责任查看其审批文件,监督其按审批要求做好文明施工措施。

每发现一处未达文明施工要求,未及时报告,扣0.1 分。

7

5分

养护单位有义务采取措施制止以下行为:1、绿地内乱堆乱放东西;2、停放自行车、机动车,3、行人踩踏绿地,4、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5、设摊摆卖;6、攀折树木花草、采摘花果、损坏、盗窃树木花草或绿化设施,7树上挂标语、晾衣服;8、开垦菜地。放养放牧、烧烤野炊。

每发现一处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及报告,扣0.5分。

8

3分

保护绿化供水、照明供电、园林小品等设施,防止被破坏或盗窃。

由于乙方责任不到位而造成园林设施被盗被损,视严重程度每次扣0.3分。

9

5分

路基、花基上要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对其上的乱涂、乱画、乱张贴要及时清理干净。

每发现一处,扣0.1分。

10

5分

做好园林雕塑、园林小品、景观灯具等设施的表面和结构的看护,要保持整洁、美观,完好无损。

每发现一处被人为破坏,扣0.1分。

11

园林设备设施维护

3分

1乙方有义务维护绿化设施,包括喷灌系统、甲方移交的喷灌系统要完好,能正常使用。

2、维护树木的支柱、斜撑、横条、绑扎等设施。树木的护桩、横条、绑扎完好率保持95%以上,横条、胶带要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及时松绑:保护好护树设施,护桩、横条、胶带因霉烂、松脱、断裂,要及时更换,使其达到护树的效果;不需要扶护树木的设施要及时拆除、清理。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及执法部门。

每发现一处,扣0.2分。

12

1分

对绿地上的园林照明设施,定期进行巡查,发现灯泡烧毁、灯罩破损、构件生锈的要及时报甲方处理,确保园林灯光的正常运作。

每发现一处未及时报告的,扣0.2分。

13

病虫害防治

1分

制定病虫害防治年度规划、月度计划。报甲方批准、备案。

没有扣 1 分。

14

2分

每月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病虫害调查,并提交作业记录。建立病虫害防治作业台帐,建立农药使用台帐。

没有扣 2 分。

15

2分

有义务及时执行甲方要求实施的病虫害防治措施,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病虫害防治培训活动。

没有及时执行,每次扣 0.5分。

16

施肥

管理

1分

1、编制年度施肥实施计划和施肥进度表,报甲方批准备案,公示实施2、按进度表执行。

1、未提交施肥计划,扣 0.5分

2、进度落后,扣0.5 分

17

1分

1、建立肥料仓库,所有肥料使用前必须进入仓库,报甲方检查。

2、建立施肥作业台帐,建立肥料使用台帐,甲方有权随时对相关台帐查验审核。

违反1,每次 扣0.5 分。

违反2,未能提交台账或台账虚假,扣0.5分。

18

2分

1、乙方应使用正规知名肥料品牌、品牌应得到甲方批准

2、按批次提交产品合格证书方可进仓使用,肥料进、出仓要经甲乙方签字批准。

违反本条1,每次扣 0.5 分。

违反本条2,每次扣0.5 分。

19

1分

每月月初向甲方提交施肥计划,如甲方提出修订,应及时执行甲方修订的施肥方案。

违反本条,每次扣0.5分

20

1分

有义务组织工人参加甲方组织培训活。

违反本条,每次扣0.5 分。

21

2分

每年每㎡绿地施用有机肥不少于300克(采用常用的知名品牌,甲方认可);每年每㎡绿地施用复合肥不少于120克(采用常用的知名品牌);每年每㎡绿地施用叶面肥(磷酸二氢钾)1克;每年每㎡绿地施用尿素10克(按甲方批准的施肥计划核查)。

未按本条进行施肥的,每次每处(某一地段)扣0.2分。。

22

乔木

养护

1.5分

观感 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枝,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观感优,不扣分;良,扣0.5 分;中,扣1分;差;不得分

23

1分

(一)生长势 要求乔木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无枯枝残叶、适时开花。

乔木叶色明显不正常,叶片稀疏、调零、萎靡、长势明显弱,开花季节应开花不开花,生长明显缺陷的植株占抽查数量超过总量的5%,扣0.5分。

24

3分

(二)修剪1、根据树种的生长特点修剪,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和数量适宜,内膛通风透光,少荫枝、乱枝,2、不影响安全通行、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3、修剪截口要平滑不得劈裂,大伤口要涂保护剂,4、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及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3、及时维护树木支护装置,适时时将原有护树带 或铁箍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

1、没有及时修剪,荫枝、乱枝过多影响生长的,甲方指出后没有整改的,每10株扣 0.1分。

2、影响安全通行、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没有及时修剪的,每处扣0.1分。

3、直径8厘米以上修剪截口劈裂不修平滑的,直径10厘米以上大伤口没有涂保护剂的,每处扣 0.1 分。

25

1.5分

(三)补植、改植

发现非不可抗力和甲方责任因素造成的死亡或损毁树木,应及时通知甲方,做好登记、及时清理。要求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规格与原来树木接近。保证成活,如要改植品种,要事先征得绿化主管部门的批准。

未及时补种,每株扣 0.2分。

26

1分

(四)病虫害防治

1、树木无明显受蛀干、蛀梢、吃叶、地下害虫、刺吸害虫、螨类、的危害症象,无染病的植株或枝叶。发生存在病虫害的植株在5%以下。

随机抽查,发生存在病虫害的植株在5%以上,每超1%,扣 0.1 分。

27

1分

2、树木树身保持清洁干净,无菌丝、虫丝、虫瘿、虫洞、虫卵、蚁道。树皮无松动龟裂剥落现象。所有树干基部1.3米应用树木涂白剂涂白。

树木树身保持有菌丝、虫丝、虫瘿、虫洞、虫卵、蚁道,树皮松动龟裂剥落现象。树木没有涂白剂涂白,每株扣0.1分。

28

灌木和花卉

1分

生长旺盛,花繁叶茂,适时开花、造型美观,造型花坛、灌木要适时修剪,修剪工艺精细。灌木和花卉长势良好,枝叶健壮,枝多叶茂,叶色鲜艳,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

1、观感优,不扣分;

2、良,扣 0.5 分;

3、中,扣1 分;

4、差;不得分。

29

1分

灌木和花坛丛中无垃圾、烟蒂、无病枝枯枝堆积。

抽查灌木和花坛丛,每100平方米,(大于火柴盒)垃圾、(长于20厘米的)病枝枯枝、烟头分别不得超过3片、5根、10个,每超1片(根、个)扣 0.1 分。

30

1.5分

灌木养护要适时修剪, 灌木和花卉做到 造型美观、适时开花,花多色艳。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使四季有花。对于影响行人安全的,要及时修剪。

1、灌木修剪不及时,或不规范修剪,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开花的,或影响景观效果、行人安全的的,甲方指出后仍未改正的,每次扣 0.2分。

31

1.5分

灌溉、施肥 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发现灌木土壤板结时应实施除草松土作业。

发现灌木缺水、缺肥、或土壤板结,甲方要求整改,未及时整改,每次扣 0.2分。

32

1.5分

发现非不可抗力和甲方责任因素造成的死亡或损毁灌木、花卉,应及时通知甲方,做好登记、及时清理。要求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补植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对已呈老化或明显与周围环境不协调的灌木和花卉应及时进行改植,改植品种要事先征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

未及时补种,每平方米扣 0.2分。

33

1分

要求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

随机抽查,连片20株发生存在病虫害的植株在5%以上,每发现1株,扣 0.2 分。

34

草坪地被

1.5分

(一)生长旺盛,草坪修剪整齐,四季常绿,非目的草种率低于3%,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叶色浓绿均匀,无枯黄叶、无裸露黄土。

1、优:生长旺盛,叶色浓绿均匀,无枯黄斑,无裸露黄土,,不扣分;

2、良:叶色浓绿,每年3-11月,偶有枯黄现象,枯黄面积不到5%,全年无裸露黄土 扣 0.2分;

3、中:每年3-11月,有枯黄现象,枯黄面积不到25%,全年期间无明显裸露黄土 扣 0.5分;

4、差;枯黄面积超过25%,或有大面积裸露黄土,超过3%不得分。

35

1分

(二)修剪草高一致,边缘整齐、无坑洼不平。高度控制在:一级养护,结缕草类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其它目的草种8厘米以下,二级养护,结缕草类8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其它目的草种10厘米以下。其他地被生长要平整密实,枯黄叶片要及时清理。草地与路(花)基、色块的分界宽度不超过8厘米;分车绿化带的草坪植物要修剪整齐,不得超出路基外缘。

1、草坪高度在控制标准以上,每高1厘米,扣0.1分。

2、绿化带边缘的草坪植物要修剪整齐,不得超出路牙石外缘、或有路牙石缝长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0.1分。

36

1分

(三)灌溉、施肥

要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加强淋水和施肥,保证肥水充足,肥料的施用方法和用量科学。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不低于0.5千克/平方米。  

现场检查或查阅养护记录,发现草坪灌溉、施肥不足,甲方指出问题后仍未及时整改到位,每次扣 0.2分。

37

1分

(四)及时清除杂草,草坪不得发现阔叶杂草和其他非目的草种恶性杂草。

随机检查草坪,每10平方米草坪阔叶杂草超过3株,每超一株扣0.1分。

38

1分

(五) 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雅观。

随机检查草坪,发现有一处扣0.1分。

39

1分

(六)无露土地面,无露土踩踏小路(老鼠路),对被破坏或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 

检查草坪,发现裸露黄土现象,未及时修复的,每平方米扣0.1分。

40

1分

(七) 病虫害、有害生物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草坪无因地吃根害虫形成的斑秃现象,无蚁巢堆、蝼蛄孔、老鼠洞。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发生病虫为害。

检查草坪,发现有斑秃现象,蚁巢堆、蝼蛄孔、老鼠洞,未处理的,每处扣0.1 分。

41

湿地

植物

1分

生长势春季按时萌芽,生长季节长势旺盛,叶片健壮,叶色浓绿均匀,无枯黄叶、无倒伏,适时开花。

有倒伏、枯黄的,每处扣 0.1 分。

42

1分

除杂草 岸边或浅水区域的湿地植物,及时拔除杂草,控制杂草高度不超过目的植株的1/2 。

杂草过高的,每处扣0.1分。

43

1分

收割 秋冬植物生长停滞,茎叶枯萎时要及时收割,防治枯萎枝叶污染水体。

未及时收割的的,扣0.1 分。

44

1分

早春,负责对枯死植株补种。

未补种的,每处扣 0.1分。

45

1分

及时发现防治清理东风螺、水葫芦等有害生物和漂浮垃圾。

每亩发现螺卵5处,每超一处扣0.1 分。

46

1分

适时追肥。

没有及时实施追肥,每次扣0.1分。

47

绿化

灌溉

5分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当进行浇水。 喷灌应定时开关。无雨天气,应对每株乔木每十天灌一次水;每天所有绿地应普浇一次,每公顷不少于5吨。炎热干燥天气期间,应对树木喷水降温,每天至少一次。树冠积聚灰尘较多时,应及时清洗。

雨季期,对低洼树木应及时开沟,打孔排水、绿地或树池内积水不得超过24小时。

乙方应每天按规范灌溉,浇足水量,如未能达到,甲方指出后,仍未能达到要求,每一天,扣0.2分。

防风防寒防涝

灾害处置

3分

1、防台风暴雨 台风、暴雨、寒潮前,应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用直杆或绳索固定易倒树木,包裹抗寒能力弱的树木,加固护树设施。

2台风吹袭期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

3、台风后及时进行受损树木的处理,修剪、扶正,重植、标记登记受损树木。清理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枝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 有明显主干的树种主干应保持竖直不倾斜。台风、暴雨后形成积水要及时排除。

1、未及时采取防御措施,每扣 0.1分。

2、未能及时疏通道路,扣 0.1分。

3、违反本项第3条,台风后未及时、规范对受损树木进行处理,扣0.1分。

48

49

假日应急防控

2分

在完成正常养护任务外,承诺每年提供300个工日的劳力给招标方,负责城市管理临时、或紧急任务,该劳力计入养护费包干甲方提出劳力需求后,2天内人工到位。

未有及时提供,每次扣0.2分。

50

中耕

2分

土壤板结时乔灌木及时松土,范围以树心半径0.8-1.2米内。裸露于草地的树根要培土。

没有按要求实施,每10株扣 0.2分。

51

绿地绿道

卫生

2分

要求每天6:30—21:30保持绿地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包括各类垃圾、石砾砖块、干枯枝叶、粪便烟头,

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一有垃圾,要求及日寸捡拾干净。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1分。

52

2分

无红火蚁穴、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无红火蚁穴、鼠洞要随时清除。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2分。

53

2分

绿地园林小品、设施、雕塑、果皮箱、桌椅、应每天清洗干净,无无乱张贴、牛皮癣。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1分。

54

2分

绿道、硬化铺装,每周至少全面冲洗一次,绿道、铺装地面应显现地面铺装材料的原色。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2分。

55

2分

收集装袋后的的垃圾杂物和清洁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2分。

56

2分

绿地内果皮箱用环卫垃圾袋收集垃圾清走,随满随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准过夜。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2分。

57

2分

不准焚烧枯枝落叶和各类垃圾。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5分。

58

2分

确保绿地外10米范围内的空置地没有垃圾、杂物堆放,没有影响绿地美观的杂草丛生。负责绿地与水体岸线外两米水域垃圾的清理。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2分。

59

投入100分

(环卫)

道路

保洁整体

观感

8分

道路、广场、停车场、立交桥底、人行天桥、人行过街地下通道、车行隧道等公共地域整洁无尘,无果皮、无纸屑、无塑膜、无痰迹、无污水、无暴露垃圾、无人畜粪便、无乱张贴、路牙无泥沙。

路面净、果皮箱净、树穴绿化带净、地下通道净、无残留污水,排水口清洁、无沙土残积。路沿石、废物箱、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

观感好,不扣分;中,扣2分;差,扣4分;极差,不得分。

60

清扫作业要求

6分

机动车道为机械清扫,人行单车混合道为人扫,每天早午普扫两次。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5 分。

61

清扫时间要求

6分

保证每天上午7点、下午2:30分之前完成普扫扫作业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5分。

62

责任保洁时间

6分

全路段,即7点—23点为保洁和检查时间,此时间内责任区域应有保洁员巡回保洁

未安要求落实。发现一次扣 0.5分

63

保洁

要求1

8分

在保洁时间内,责任区域废弃物应符合下列规定:每1000平方米地面果皮、烟蒂、塑料、纸屑、石块分别不得超过5片。注:果皮、纸屑、塑膜的面积以火柴盒大小为标准。

每超1片,扣 0.4分。

64

保洁

要求2

8分

路牙、人行道、花基基部不得得有明显的泥沙或泥渍(长0.5米以上),洒落在主车道上的余泥沙石,在发现后2小时内要及时清理干净;树池上的石粒不得扫在人行道上。

道路、广场有泥砂或泥渍、水泥渍、油渍,没及时清理干净,每处扣 0 .4分。

65

保洁

要求3

5分

要保证雨水口不堵塞,雨水井底无废弃物,即每个雨水口底部的废弃物,不得超过8件/口。

抽查10口雨水口,每发现雨水口底部未清理,每口扣0.3分。

66

保洁

要求4

4分

慢行道、人行道路面、花岗岩路牙石每周至少水洗一次,要保持原色。

未能执行本款,扣0.5 分。

67

保洁

要求5

5分

责任区域内,栏杆、阶梯、扶手、墙面、地面、座椅、路面、-

雕塑等应整洁、无乱张贴、乱画、垃圾和积存污水。

每发现一处、乱张贴、乱画、垃圾堆和积存污水,扣 0.3分。

68

保洁

要求6

5分

高架下穿通道的顶棚、栏杆、果皮箱、绿道指引牌、道路路名牌、挡车柱每个星期至少要进行两次的清洗,做到外表清洁、通透、无积尘、无乱张贴 (乱张贴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公共区域角落应没有不雅异味。

每发现一处、乱张贴、乱画、垃圾堆、粪便和积存灰尘、不雅味道,扣 0.3分。

69

保洁

要求7

5分

果皮箱的养护要做到摆放正确,内胆敷放垃圾袋;收集、清洁时间按清扫作业时间完成,并做好箱内垃圾的日清,保证无臭,外表清洁、无积尘、无撒漏、无乱涂、乱画、乱张贴。

发现果皮箱未按规定保洁和清理,每一处扣 0.3 分。

70

保洁要求8

6分

要定时进行路面冲洗,洒水要求所有机动车道每天不得少于1次,一级保洁路面每天至少两次,雨天除外),并做到洒水记录齐全。

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5分。

71

保洁

要求9

4分

遇到运输车辆撒落渣土、废料、泥浆、油料等物质污染路面时,及时清理清洗,不得拖延。

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2分。

72

5分

负责区域范围的所有公共地域及闲置地的巡查和保洁,合约时间内范围的新增垃圾由乙方及时负责清理,清理费用自行负责解决,乙方抓到偷倒垃圾的,可以由乙方的偷倒方案处理。

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 0.5分。

73

5分

闲置地,无成堆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贴、乱挂的“六乱现象”。合同期新增 偷到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

闲置地有新增垃圾,卫生死角、乱张贴、乱挂的“六乱现象”,未有及时处置,扣0.5分。

74

5分

邮筒、读报栏、管线等设施定期清洗,无污迹、积尘、无乱张贴,如有残旧破损及时报告甲方。

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处,扣 0.3分。

75

文明作业

要求

3分

清扫保洁人员应小心执扫,控制扬尘,避免妨碍行人。

非普扫时间不使用大扫把。

清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保洁范围内有工具房的应存放在工具房内,保洁垃圾车、手推车等不得横向占道。

保洁垃圾车、手推车装载垃圾时,应覆盖密闭。

清扫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行业工作服,保持衣冠整齐、整洁,有明显所属单位标志,作业佩带反光安全标志。机动车道上作业应放置警示桩 、警示灯等安全标识标志。

洒水车、扫路车作业时应发送警示声光信号,并应控制适当的水压和行速,避免妨碍路人。扫路车应有洒水降尘配置。

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起,扣0.2分。

76

3分

负责对全区域内的公厕、生活垃圾转运场日常巡查,建立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报甲方处置。

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0.2分。

77

3分

健全环卫机械的管理制度,建立车辆档案、台账、出车登记录、车次良好和符合要求。

未按规定执行,每次扣0.2分。


说明:1、松山湖城市管理考评标准包括市容管理考评标准等三项内容,三项考评标准的分值为100分。

2、考评计分方法为:考评成绩=A x 50% + B x 25% + C x 25%

其中: A =人员设备投入

B =绿化养护成绩

C =环卫保洁成绩

3、考评对象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承包单位,考评成绩作为服务费用的计费依据得分。

4、考评内容、标准、扣分标准城管分局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加以调整和完善。

5、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模式合同管理服务费支付办法

90(含 90)以上 A级 足额支付服务费

90(不含90)~85(含85) B级 扣1%

85(不含85)~80(含80) C级 扣2%

80(不含80)~75(含75) D级 扣3%

75(不含75)~70(含70) E级 扣6%

70(不含70)~65(含65) F级 扣10%

65(不含65)~60(含60) G级 扣20%

60(含 60)以下 H级 扣30%

注:连续二次H级,终止合同。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东莞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范围项目

二、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松山湖分局

三、采购编号: 0832-SFCX19DG330C

四、谈判内容:东莞松山湖滨湖2片区增加绿化养护和环卫保洁范围一项。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陆万捌仟叁佰肆拾捌元陆角肆分(¥968,348.64)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范围 环卫保洁 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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