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放管服”信息化综合运用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结果公告
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放管服”信息化综合运用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结果公告
一、 采购人名称: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二、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放管服”信息化综合运用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青政采公招(服务)2019-114-3-1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预算金额(元):294000
七、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11-14
八、 定标/成交日期:2019-12-05
九、 中标/成交结果:
合计(元):196000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备注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放管服”信息化综合运用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整个项目验收完成 | 196000 | 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正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详见该项目(2019年11月14日)招标公告
废标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十、评审小组成员名单:朱青松 李善华 刘丽娜 姚延海 李鹏
十一、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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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西宁市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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