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成交公告

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成交公告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的委托,就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9-13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包括环境全景摄像机、单目全景摄像机、公安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软件、装修等。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30分

2、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申 忠(采购人代表)杨立明 濮约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信阳恒诚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信阳市浉河区白坡路怡心苑北区6号楼110号

中标金额:628800.00元

电话:136*****60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

七、其他: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标签: 办案 执法 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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