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成交公告
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成交公告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的委托,就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进行开标、评标和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9-13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 包括环境全景摄像机、单目全景摄像机、公安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软件、装修等。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公告。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19年12月2日9时30分
2、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3、评标委员会名单:申 忠(采购人代表)杨立明 濮约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信阳恒诚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信阳市浉河区白坡路怡心苑北区6号楼110号
中标金额:628800.00元
电话:136*****600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信阳市公安局明港机场分局
联 系 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
七、其他: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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